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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青(舞蹈艺术家)

赵青(1936.11):汉,别名赵露丹、赵青鸾。女。山东省肥城市人。中国歌剧舞剧院主要演员,新中国第一代舞蹈表演艺术家,首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连任第五、六、七、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中国舞蹈家协会顾问等职。代表性的舞蹈作品有:《宝莲灯》、《小刀会》、《刚果河在怒吼》、《八女颂》的主演,《梁祝》、《刑场上的婚礼》、《剑》等中、大型舞剧的编导和主演,1982年、1987年先后两次举办个人专场舞蹈作品晚会。近年著有《两代丹青》、《我和爹爹赵丹》等书。 

基本资料
赵青,生于山东省肥城市人,中国歌剧舞剧团演员,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赵丹之女。她自幼学习芭蕾,1948年在上海向俄罗斯舞蹈家玛葛兰姆学习芭蕾近三年,1951年在中央戏剧学院舞蹈团学员班学习,1953年任中央歌舞团舞蹈演员。1954年入北京舞蹈学校进修,在校期间她表演的《天鹅湖》中的《西班牙舞》和《滑冰舞》受到一致好评。1956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北京舞蹈学校(现北京舞蹈学院),同年,任中国歌剧舞剧院舞剧团主要演员。现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舞蹈家协会理事。1983年舞蹈《节日》。

赵青的表演富于激情,善于通过舞蹈动作塑造不同的人物形象。她主演的舞剧有《宝莲灯》、《小刀会》、《八女颂》、《刚果河在怒吼》、《剑》、《梁山伯与祝英台》等。
1980年,她与人合作创作并主演的《剑》获文化部直属艺术单位观摩演出表演1等奖、创作2等奖。1980年,她在北京举办了赵青舞蹈作品晚会。
1982年,举行了第一台“赵青舞蹈作品晚会”,表演了一批自编的新舞蹈 《海之诗》、《霸王别姬》、《黛玉焚稿》、《印染工人之歌》等。
1983年首届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录制,与搭档徐川表演舞蹈《节日》。
1984年北京电影制片厂摄制了由她主演的电视连续剧《龙的传人》
1985年珠江电影制片厂摄制了由她编剧并任主角的故事片《金色的梦》。
1986年广东电视台拍摄了《赵青舞蹈集锦》。
1987年举行了第二台“赵青舞蹈作品晚会”,新作品有舞剧《骆驼祥子》片断“虎妞与祥子”、《搭错车》中的三段双人舞 、《洛神》、舞蹈诗《琵琶行》、舞蹈《金蛇狂舞》、《潜水姑娘》等。
1988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与杨丽萍等表演《民族大联舞——节日之夜》。
1989年中央电视台摄制电视片《丑娃娃的梦》,收入有舞蹈《马路天使》、《爱情的故事》、《编花篮》、舞剧《一样的月光》节选等。
1991年12月,中央电视台举办了“赵青舞蹈艺术生涯40周年影视展播”,连续七个晚上播放了由她主演的电影、电视片、专题片、舞蹈集锦等。她曾先后赴苏联、波兰、英国、法国、日本、美国、香港以及拉丁美洲部分国家和地区访问演出,在国际舞坛上享有一定声誉。
赵青曾任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连任第五、六、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著书《两代丹青》、《我和爹爹赵丹》。
2008年至今,她潜心创作了《伏羲女娲》、《丹顶鹤》、《晚霞》等50余幅优秀油画作品,自此登上了她人生的另一个舞台。

作为新中国第一代舞蹈表演艺术家的典型代表之一,赵青积极探索中国民族舞剧的表演方法,在第一部大型民族舞剧《宝莲灯》中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成为表演范例,形成了富于戏剧激情的表演风格,彰显了勤奋不止的艺术个性,其丰富的艺术经历和艺术创作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入门舞蹈
赵青,1936年出生于上海一个艺术世家。爸爸名赵丹,是中国著名的电影表演艺术家,其母叶露茜也是优秀演员。赵青从小便获得了表演艺术环境的熏陶,4岁时就以“露丹”的艺名,在原上海电影制片厂开始与当时中国电影界的大明星一起拍片,一连拍了十几部,成为当时的电影童星。这样的经历对赵青的演艺生涯影响深远。
名家亲授
赵丹的言传身教,是赵青艺术成长的关键养分。一次,赵青在父亲赵丹的引领下去看俄罗斯芭蕾舞团演出的《天鹅湖》,那激动人心的旋律、无言胜有言的舞姿、飘飘欲仙的公主变成的天鹅,深深地打动了赵青,乃至占据了她整个心灵和梦境。从此,赵青开始迷恋、追求舞蹈,渐渐地产生了为之奉献的念头。赵丹非常支持她,并说:“我看这孩子应该马上去学芭蕾!长大搞舞蹈!女孩子跳舞再美不过了!”在赵青的自传中曾记述道:“在我爹精心培养下,我从10岁起一心学舞蹈,逐渐入门。”
在父亲赵丹和继母黄宗英的陪伴下,赵青开始专心学习舞蹈,向俄罗斯的舞蹈老师玛格兰姆、巴兰诺娃和索科尔斯基夫妇学习芭蕾,向依林娜学习外国风格舞——《铃鼓舞》。为了学好芭蕾舞,赵青还曾学习过俄语。
1951年,不满16岁的赵青正式考入中央戏剧学院舞蹈团。自此,赵青的名字与中国舞蹈特别是中国舞剧联系在一起。在当时的院长欧阳予倩“一手伸向古典,一手伸向西洋”教育思想的指导下,赵青开始了舞蹈的全面学习和训练:芭蕾舞,她师从俄罗斯老师索科尔斯基与巴兰诺娃夫妇;古典舞,她接受的是昆曲名家韩世昌、马祥麟、侯永奎、侯玉山的言传身教;她更有幸接受艺术大师们如欧阳予倩、梅兰芳、白云生等的指导,以及当时处于年富力强时期的新舞蹈艺术先驱吴晓邦、戴爱莲、贾作光、康巴尔汗等人的亲传言教;通过观看全国民间舞蹈的调演与会演,到民间采风,向老艺人冯国佩、郑九如等学习花鼓灯,向东北秧歌的老艺人学习海城秧歌……名家的亲授,加上自己的努力,使赵青在民族民间舞蹈方面有了扎实功底。
1952年,新中国第一个国家歌舞团——中央歌舞团成立,同台演出的梅兰芳也不时地给赵青以指点;但更直接、更深刻的教诲,则来自赵丹。赵丹说,他的表演每每来自绘画的启示,例如绘画讲究“对比”“陪衬”“含蓄”“留有余地”“要浓必先淡,要大必先小”等,那是前人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法则,可用于任何一种艺术创作。这种得天独厚的艺术滋养,使赵青逐渐脱颖而出很快就成为团里的顶梁柱。从主演《花鼓灯》小场“抢手绢”和“白荷花”起,她开始探索舞蹈表演艺术的真谛,体悟表演观念与技巧的关系。比如,表演要求演员“去掉杂念”,进入角色要“忘我”;演员在舞台上要有如入“无人之境”的“当众孤独”的本事等等。
1954年,赵青被中央歌舞团保送进入刚刚成立的中国第一个国家级的舞蹈学校——北京舞蹈学校。作为五年级的插班生,她与全国各省市歌舞团选送的尖子一起,接受了严格、规范的学校教育。两年间,赵青系统学习了芭蕾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和外国代表性的舞蹈以及文化课等知识。其中,前苏联芭蕾教育专家依莲娜·奥丽格珊娜亲自为她们教授芭蕾舞课,且全部按照她制定的教学大纲严格训练。学满一年时,赵青因表演《滑冰舞》和《西班牙舞》脱颖而出,成为中国舞蹈界的小明星。1955年,赵青参加了在波兰华沙举行的“第五届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舞蹈比赛,她参演的群舞《鄂尔多斯舞》获得金质奖。1956年夏天,赵青以优异成绩毕业,重新回到中央歌舞团担任舞蹈演员。在毕业晚会上,赵青第一次饰演了小型舞剧《白毛女》的女主人公喜儿,“这次表演展示了新中国第一代舞蹈工作者创作与表演的实力”,也成为赵青献身中国民族舞剧事业的开端。
1957年,赵青申请调入正在试验搞中国舞剧的中央实验歌剧院舞剧团,成为建团骨干。这是其艺术生涯的重要转折。从此,她全身心地投入到中国民族舞剧的探索与实践中。同年夏天,赵青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大型民族舞剧《宝莲灯》的演出并担任女主角,成功地扮演了“三圣母”的角色。她充满戏剧激情的表演令人荡气回肠,对《宝莲灯》成为中国当代大型民族舞剧的首部成功力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她以纯熟的舞技,充分、恰当地表达了“三圣母”追求爱、光明和自主的思想感情,使艺术形象有声有色、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也由此奠定了赵青“中国民族舞剧开拓者”的地位,获得了中国民族舞剧表演“第一人”的美誉。
舞剧《宝莲灯》相继在国内外巡回公演10年,经久不衰,引来前苏联、日本舞蹈艺术家竞相学习、移植。上世纪50年代末,舞剧《宝莲灯》被拍成彩色舞剧电影艺术片。60年代,舞剧《宝莲灯》随同周恩来总理访问前苏联,在莫斯科国家大剧院演出。70年代,电影《宝莲灯》随同邓小平访问美国,在美国放映。80年代,舞剧《宝莲灯》在第9届香港艺术节上演出……如今,《宝莲灯》已成为中国民族舞剧奠基的代表作。
苦功不辍
赵青对待舞蹈艺术刻苦执著,即便身处逆境,仍苦功不辍,耐心等待复出,被称为“赵疯子”。1966年遭遇“文革”,赵青失去了舞台。起初,她还偷偷地独自苦练基本功,但在红卫兵造反派一片“打砸抢烧”声中,赵青被批判得抬不起头来,她有些心灰意冷了。1970年又下放农场劳动……但是,在周恩来总理的鼓励下,赵青认识到“自己这一切都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我没有权力将国家和人民给予我的舞蹈丢弃”。从此,赵青全身心地放在恢复基本功上,一年365天,没有一天停止过。
厚积薄发
1972年,赵青从农场回到北京,她想方设法找到体操馆进行练习。虽然内心的痛苦、矛盾反复折磨着赵青,但这段苦练为赵青迎来第二个艺术春天做好了准备。1976年初,在周恩来总理的直接过问下,“靠边站”多年、几近“解散”的中央直属院团开始正式上班。中央歌舞团、东方歌舞团和中国歌剧舞剧院临时被合编成一个团,由军队接管,开始运转。
“文革”后期,在赵青的努力争取下,舞蹈《印染工人之歌》再度登台。“四人帮”倒台后,文艺工作者迎来了第二个春天。1977年,复排舞剧《小刀会》,赵青扮演女主角周秀英,重新登上阔别10年的天桥剧场。她那动情的表演、准确的刻画和精湛的舞技,博得观众好评。自此,在赵丹的“赵氏体系”表演理论指导下,赵青不停地在表演与创作中探索。她认为:“中国舞剧第一阶段,即新中国成立后‘文革’前的特征,是接受和改造传统戏曲的舞蹈动作,如身段台步、武打功夫等精华,加以借鉴现代西洋芭蕾的结构、手法,有机地融会贯通。第二阶段,必须逐步有意识地摆脱戏曲的影响,吸取历代壁画、历史资料中的舞蹈形象和各民族舞蹈的丰富语汇,吸取国际上现代舞的营养,开拓新的风格。”

继《丝路花雨》之后,赵青主导创作的大型民族舞剧《剑》,也是这种新风格的实验性代表作。《剑》在全国舞蹈评比中,荣获国家颁发的文化部创作优秀奖,赵青获表演一等奖。此后,除担任《宝莲灯》中的“三圣母”而享誉舞坛外,她还编导并主演了《梁祝》、《刑场上的婚礼》等中型、大型舞剧,担任了《刚果河在怒吼》、《八女颂》等剧的主角,陆续推出两台“赵青舞蹈作品晚会”,出演了《霸王别姬》、《黛玉焚稿》、《海之诗》、《琵琶行》、《骆驼祥子》等一系列不同风格、不同情调的舞蹈作品,集中展现了赵青作为性格演员的创造性表演。
从虞姬演到村姑、林黛玉、祝英台,再到陈铁军、虎妞……她善于从人物的内心世界出发,将人物戏剧化的表演与自身的动作情绪相结合来刻画人物的内心情感,鲜明地表现人物风格迥异的性格,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生动、充满激情的艺术形象,奠定了她在中国舞蹈发展史上民族舞剧表演的特殊地位,迎来了她舞蹈艺术的新高峰,她也由此被称为中国舞蹈界永不凋谢的艺术之花。
采访经历
“老实说,手捧着这沉甸甸的殊荣,感到受之有愧。我常常想,自己对中国舞蹈事业只做了些微小的贡献,甚至,这些贡献都是党、国家和人民给予自己的。”面对“终身成就奖”的荣誉,赵青谦虚地说。
赵青告诉记者,自己是个幸运儿,是党和国家培养起来的新中国第一代舞蹈工作者。那时,周恩来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舞蹈事业上给了她许多具体的关怀和帮助。 1956年,周总理审查出国节目时,曾问赵青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日本松山芭蕾舞团能跳中国的《白毛女》,而我们自己却没有跳呢?周总理的一番话,激励赵青从此立志从事中国民族舞剧事业。
“周总理让二十出头的我认识到,一个演员和国家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更要将自己的艺术事业和为国争光的神圣使命紧密相连。”1959年,新中国成立十周年的庆典晚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周总理观看了赵青主演的大型民族歌舞剧《宝莲灯》的第二场。第二天的晚宴上,周总理称赞赵青精彩的演出为国争了光,并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一个演员,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的舞台上演出,绝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演出。”周总理的话让赵青更加坚定了为国家、为人民做好舞剧事业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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