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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汪

必汪,藏族弓拉弦鸣乐器。藏语因方言不同又称必庸、必央、巴汪、日阿杂、则则、扎尼等。汉族称弦子、牛角胡或胡琴。历史较为悠久,形制与汉族二胡基本相同,发音明亮、音色优美,常用于独奏和为歌舞、戏剧、说唱伴奏。流行于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甘肃等省区。尤以川、藏、滇三省区交界的巴塘、芒康和德钦一带最为盛行。

  • 中文名必汪
  • 地    区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甘肃
  • 类    型弓拉弦鸣乐器
  • 特    点发音明亮、音色优美

在古代西藏,必汪是弦鸣乐器的总称,它还包括弹弦乐器,就像胡琴早期也包括弹弦乐器一样。元代藏族学者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乐论》中已载有必汪,建于公元1037年的西藏萨迦县萨迦寺的壁画中,已有其图像。在藏文史籍《五部遗教》(作于13世纪末)和《王统世系 明鉴》(作于14世纪》中,前者记述了公元7世纪~9世纪时,西藏已有了必汪,后者记述了文成公主进藏后曾演奏必汪抒怀,以上所述均为弹弦乐器琵琶。到了近代,才将必汪作为拉弦乐器的专称。藏族民间热巴艺人罗布占堆认为:他们使用的必汪,源于内地汉族地区,但传入的年代和途径不详。

结构同汉族二胡,由琴筒、琴杆、弦轴、千斤、琴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构成(图)。形制无固定规格,一般多为民间艺人自制自用,全长55厘米~68厘米。琴筒为圆筒形,有牛角、木或竹制三种。牛角琴筒是必汪的最早形式,多采用较粗大的野牛角制作,并以雌野牛的角质最佳,将角根、角尖截去,用中间偏根部分制成,筒身后部略向上弯,后因野牛角难以寻找,才逐渐改为木制琴筒。木制琴筒常使用核桃木、桦木、杉木或松木制作,用一段原木,将其中掏空即成,筒长13厘米~17厘米、前径10厘米~13厘米、后径9.5厘米~11厘米。竹制琴筒使用经 长年自然干燥的老毛竹制成,数量很少。将琴筒上下开出插入琴杆的方孔,筒前口多蒙以野山羊皮为面,近年来也有少数蒙以蟒皮者,筒后端敞口。琴杆为上方下圆的柱状体,多使用质地较坚硬的木材制成,藏区常用当地所产的杜鹃木、青冈木或白杨木等制作,弦轴及其以上部位呈方柱形,顶端为琴头,多雕刻成方塔形或圆球状,琴杆右侧横置两个木制弦轴。轴头为圆锥形,轴顶为多棱形、不规则圆柱形或旋成圆球形。琴杆中、下部呈圆柱形,其上系有丝弦千斤,琴杆下端插入琴筒方孔中。琴筒皮面中央置有木制琴马。张两条琴弦,传统多用黑色马尾弦,四川巴塘则以黑马尾作外弦,白马尾为内弦;近年来已开始使用丝弦或钢丝弦。琴弓用竹条或剌巴树细枝作弓杆,弯成满弓状或半圆形,两端系以黑色马尾为弓毛,弓长34厘米~57厘米,长短因奏者而异。必汪的外表装饰,以四川巴塘一带的最为精美,一般则在琴头饰以彩雕,琴筒和琴杆上绘有鲜艳的民族图案。

演奏时,可采用坐姿或立姿。坐姿与演奏二胡相同,两腿分开或将左腿架于右腿上,将琴筒置于左大腿弯曲处,琴头稍偏向前方,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马尾弓在两弦间拉奏。立姿演奏时,则须用腰带或绳扣将琴筒固定于左边腰部。必汪按五度关系定弦,常定弦为c1、g1或a、e1,音域a—g2,近两个八度。发音明亮,音色优美。由于琴弓短小,多一弓奏一拍,故换弓较为频繁,旋律中的长音,则以分音连续奏出。可以独奏或为歌舞、戏剧、说唱伴奏,主要用于民间歌舞弦子和热巴弦子。藏族人民平时常在家中独奏弦子乐曲以自娱,男女均可演奏。

在民间歌舞弦子(藏语称谐或页)中,必汪是十分重要而又是独一的伴奏乐器,众歌舞者围成圆圈,由男子一人在前演奏弦子领舞,他一边为舞蹈伴奏,一边做着踏脚、转身、踢脚等舞蹈动作,其余的人随着轻快活泼的音乐节奏、强烈的舞蹈韵律,边歌边舞,时而向圈内聚拢,时而散开,双手甩动长袖,动作优美、曲调丰富,歌词多为对劳动、爱情、宗教和自然景物的赞颂。在热巴弦子(藏语称热巴谐)中,由热巴男艺人操琴边奏边舞,动作幅度较小,女艺人则随乐声甩动水袖、翩翩起舞。热巴是一种以铃鼓舞为主包括弦子、锅庄、踢踏等说唱、舞蹈和杂耍等综合表演艺术形式,相传为11世纪的流浪僧人米拉热巴第一个创作。所以从事这种表演的艺人也就被称为热巴。必汪还用于藏戏和民间说唱“宣肯”的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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