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艺术

乌孜别克热瓦普

乌孜别克热瓦普,是乌孜别克族、维吾尔族弹拨弦鸣乐器。又称新型热瓦普、改革热瓦普。流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尤以乌鲁木齐、喀什、伊宁等城市最为盛行。

相传创制于十四世纪。清代被列入宫廷的回部乐。《律吕正义后编》(公元1746年成书)收录称喇巴卜。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乐师史》中记载,热瓦普起源于南疆喀什。热瓦普琴身为木制,音箱为半球形,以羊皮、驴皮、马皮或蟒皮蒙面。琴颈细长,顶部弯曲。

塔吉克族人民生活在“世界屋脊”帕米尔高原的东部,长期与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互相往来,不仅经济上有着密切联系,在音乐文化上也有着近缘关系,热布普和维吾尔族的多朗热瓦普,除琴的外形十分相像外,演奏姿势和方法也较为相同。能歌善舞的塔吉克族人民,以鹰作为传说中的英雄形象,既有模仿飞鹰动作的舞蹈,又有用鹰骨制成的笛子,就是在热布普琴上,也有着鹰翅形的装饰。

20 世纪50年代初,乌鲁木齐市依堤伯克乐器厂与乌斯满江等音乐家合作,在喀什热瓦普的基 础上,参照苏联乌孜别克热瓦普的形制,制成我国乌孜别克热瓦普,也称之为改革热瓦普或新型热瓦普。

  • 中文名乌孜别克热瓦普
  • 弦 数四条或五条琴弦,采用钢丝弦
  • 历史追溯相传创制于十四世纪
  • 乐器属性弦乐
  • 特色曲目天山的春天、美丽的祖国等

乌孜别克热瓦普 乌孜别克热瓦普
能歌善舞的乌孜别克族人民,居住于新疆城市经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与维吾尔族人民杂居、关系密切,不仅经济较为发达,文化艺术也具有较高水平,民间流传的乐器也与维吾尔族大体相同。最早使用的也是喀什热瓦普,但这种乐器共鸣箱小、琴杆较长,故音量较小、音区也较低。据说,1951年左右,维吾尔族器乐演奏家、作曲家乌斯满江(1932 年—1990年)在伊犁文工团工作期间,曾出访苏联乌兹别克加盟共和国,带回一件源于中亚的乌孜别克热瓦普。乌斯满江拜民间艺人为师,擅长演奏热瓦普、弹布尔、东布拉和达卜等乐器。

外形保持了喀什热瓦普的结构特征,琴身用桑木、杏木或核桃木制作而成,全长92厘米(图)。共鸣箱呈中空的半球形,系用多块木料拼合而成,比喀什热瓦普大,琴箱长20.5厘米,正面蒙以蟒皮,面径15.4厘米,
乌孜别克热瓦普 乌孜别克热瓦普
较喀什热瓦普窄,琴箱厚11.4厘米,比喀什热瓦普浅。琴杆短而宽,正面粘有塑料指板,背面为圆弧形,指板上面嵌以24个或25个铜制音品,按十二平均律排列。在琴杆下端与共鸣箱相接处的两侧,置有两个对称的鹰翅形木制弯角,左右各一。琴头与琴杆的角度比喀什热瓦普大,使之不易断弦。琴头有后下弯 (设弦槽)和平板式(无弦槽)两种,上设T形或提琴式弦轴四个(左右各二)或五个(左三右二)。皮面置木制长桥形琴马,琴底设有木制缚弦。张有四条或五条琴弦,采用钢丝弦。
此外,还有一种中音改革热瓦普。琴形、选料、制作和演奏方法均与乌孜别克热瓦普相同,琴身全长100厘米,共鸣箱面径22厘米。可用于独奏、合奏或伴奏,在民族乐队中常与乌孜别克热瓦普配套使用。

演奏时,不论坐立,身体都要端正,肩部保持平正。将琴横置胸前,共鸣箱放在右肘弯中间,指板朝上。左手虎口托持琴杆、手指按弦取音,右手腕与琴马平齐,拇指与食指执拨片弹弦发音。拨片可用骨片、牛角片、赛璐珞板或木片制成三角形,其中以用0.4厘米左右厚的赛璐珞板制的拨片为佳。五弦乌孜别克热瓦普的定弦分为三组,即内弦为一弦一音,中、外弦为两弦同音。常用的定弦法有三种,第一种定弦为:d、a、a、d1、d1,内、中两弦为五度关系,中、外两弦为四度关系,内、外弦为八度关系。第二种定弦为 :d、g、g、d1、d1,内、中弦为四度关系,中、外弦为五度关系,内、外弦为八度关系。第三种定弦为:c、g、g、c?1、c1,内、中、外弦之间的关系与第一种定弦法相同。音域d—d3或c—c3,达三个八度。四弦乌孜别克热瓦普定弦为:B、e、a、d1,相邻弦之间为四度关系,这种定弦法流行于南疆阿克苏等地。乌孜别克热瓦普的每条琴弦发音都具有不同的特色,外弦清脆、响亮,中弦明亮、圆润,内弦丰满、厚实。演奏方法与喀什热瓦普基本相同,常用弹、挑、滚、扫等技巧。不仅能在外弦上弹奏主旋律,在中、内弦的较高把位也能演奏旋律,弹出八度以内的双音和三音和弦。转调极为方便,常用C、F、G、bB、D等几个调。这种热瓦普,音域宽广、音色清脆、明亮,最适于独奏,也可参加乐队用于器乐合奏或歌舞伴奏。

中国的民族音乐作曲家为乌孜别克热瓦普创作了许多富有民族特色的独奏曲,较著名的有:《天山的春天》、《美丽的祖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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