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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京剧,通常会听到两种不同声音。

其一:京剧是祖宗传下来的宝贝玩意儿,不能改。京剧表演体系是一份珍贵的遗产,应该忠实地继承下来。所谓创新,实际上是在糟蹋京剧。

其二:京剧要发展,要有时代感。演员要走近观众,走向生活。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京剧只有不断创新和改革,才能在新市场得以生存并发展。

基于这两种不同的认识,对京剧现状的看法也大相径庭。一方认为,很多传统剧目渐渐失传,有功夫的演员越来越少,懂戏的观众也越来越少。真正的京剧艺术在逐渐消亡,前途黯淡。而另一方认为,京剧事业重新繁荣。— 舞台越来越讲究,乐队越来越庞大,布景越来越豪华,服装越来越漂亮,新戏排演也越来越多。京剧正在振兴。

这些不仅是京剧爱好者经常争论的问题,也是文化管理者、京剧专业人士所面对的挑战。不搞清这些问题,思想会继续混乱,管理会继续失衡,于京剧的生态不利。

我觉得以上两种声音都有道理。它们的差异来自于它们所讨论的对象是不一样的。这两个不同的对象我暂且用A和B来阐述。

京剧 A:

京剧A是指传统京剧的表演艺术形式。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由所谓的“三大贤”(杨小楼、梅兰芳,余叔岩)为代表的一代宗师把这一表演艺术形式带到了最高境界。我以为这个表演艺术是中国传统美学的又一完美展现,是中华文化传承在文学艺术表现方面继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后的又一载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京剧A可称为“民国京剧”或“古典京剧”。(前者主要反映它的历史时段,后者则相对于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京剧的多样化而言)。

这种表演艺术形式,风行了上世纪上半叶。那也是京剧A大众化和商业化的时期。六十年代后由于人为的原因,京剧A受损惨重。尽管七十年代后期得以重登舞台,但作为一种大众艺术,已成为历史。

京剧B:

京剧B包括1)对京剧A较大幅度的改编,2)新编的剧目(包括现代剧目),和3)具有京剧A的元素传统元素,但已并不能称为京剧的表演形式,象京歌、京舞、京腔音乐电视剧等。

对于讨论的问题,讨论的对象一定要有明确的定义。否则就是鸡同鸭讲。

京剧A和B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时把它们混淆起来,就必然会带来思想混乱、管理失衡,并引起对立。

怎么看京剧的A和B?

京剧A(古典京剧)作为大众艺术的时代已过去了,它也不再有作为大众艺术那样的商业价值。但她的艺术价值,使她跟唐诗宋词一样,已毫无疑问地成了中华文化的宝贵遗产。京剧申遗是对京剧A的定位。

我把京剧A定位为博物馆艺术。作为博物馆艺术,我们不能再指望她带来商业价值。她需要的是保护,这种保护需要经济投入。唐诗宋词印在纸上就能保存下来。书画可以放在博物馆,音乐可以录下来。但京剧的表演是活的,光有录像感受不到剧场的那种气氛。所以需要有剧团,通过在剧场的演出,把这份艺术遗产传承下去。这样的剧团需要像博物馆一样被保护起来。

有人认为对京剧要有发展地继承。我说,京剧A不需要发展,更不应该发展。博物馆的藏品以真迹最为珍贵。传承京剧A,就是要保持原汁原味,就是要中规中矩,就是要保守循旧。

可以发展音乐,也可以创新诗歌。但如说要发展维也纳古典音乐,要创新唐诗,就有点可笑了。同样,京剧A本身不需要改革,对A的改革和发展的结果是B,而不再是A。

从另外一方面讲,只要是京剧B,她就可以对京剧A进行改动,因为京剧B做的不是遗产保护。也因为不是京剧A,京剧B应该得以自由地发展。

对京剧A和京剧B的性质,可做如下概括:

京剧A:国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没有忽悠空间,惟有忠实继承。
京剧B:可自由发展,自由创新。不是保护对象,与申遗无关。有忽悠空间。,可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但最终由艺术竞争决定其存活。目前尚未成国粹。其中有价值的创造,可能会成为新国粹被后人保护起来,流传下去。但那不是京剧A。

A和B是两个不同的空间。两者性质不一样,价值不一样,目的不一样。只有把两者分开来,才能有清晰的思路,才能把各自空间的事做好。

 不分清京剧A和京剧B的弊病

一直以来,京剧界思想上、管理上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把京剧A和京剧B这两个不同的空间放在一个空间里来看待,来处理。于是挤在同一个空间里,要么B的发展倍受责难,要么B把A挤掉。结果是京剧A和京剧B都做不好。

在同一空间的思维里,搞京剧B的认为自己在搞京剧,是在弘扬国粹,应该受到文化遗产的待遇。而从事京剧A的人则认为京剧B不是京剧。京剧B的发展,就是对京剧的糟蹋。于是就有了老艺术家“欺师灭祖”之骂。这种混乱还反映在资源分配上。政府给京剧拨款的目的,到底为了保护京剧A,还是为了发展京剧B?应该多少用于A,多少用于B,在一个不明不白的空间里,很难分清楚。

因为京剧B可以出政绩,而玩京剧B可以搞到很多钱,所以京剧A很容易在政治上,经济上被冷落。

文化部门的主管,不要以为京剧申遗成功了,从政府那里为京剧搞到更多钱就是为京剧事业做贡献了。如果一个剧团,拿着国家巨资狂玩京剧B。多少新作品可以传下去,不很清楚。应该传下去的戏,却越演越少,越演越糟。最后演员京剧A的学识荒芜,功力衰退,从只会几个比赛片段的年轻演员成长到只会清唱的成年演员,京剧A也就真的要没落了。这样有“贡献”的文化主管是不是很失败?

把京剧A和京剧B放在同一空间所造成的结果是,从事京剧A工作的得不到应该有的资源和关注,最后面临走样,没落的危险。而从事京剧B工作的则要时常背负骂名,承受不必要的压力。越创新,越挨骂。

如何把京剧A和京剧B分开

首先应该把名字区分开来。当言有所指,思考、讨论和管理就都有了准确的对象。京剧A有特定的含义,可以用古典京剧、传统京剧或民国京剧来命名。本人以为以古典京剧为最佳。京剧B可以用近代京剧来命名。也可以沿用京剧的名字。“近代”是这种艺术形式出现的年代,有别于现代京剧中的现代。那是特别用来表示故事年代的。如果以年代来命名有时代局限,也可以命名为改良京剧,或干脆京歌剧。名字是为区分用,并无褒贬之意。

就像世界很多大城市都有政府资助的古典交响乐团、歌剧院和舞剧院一样。希望中国的主要大城市能有专门演出京剧A(古典京剧)的剧团。他们的工作就是成为一个活的古典京剧博物馆。把当年大师的作品,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传承下去。这些剧团运作就是要由政府和社会来负担。不能让博物馆自己养自己,更不能指望她们有商业产出。要让所有从事京剧A的演员在没有经济压力下,专心练功,传承艺术绝活。

这样的安排并不会限制演员的发展。就像交响乐团的乐手可以去演奏电影音乐,现代音乐一样。古典京剧的演员,也可以自由参加其它各类包括京剧B的演出。在从艺人员越来越自由的今天,这都不是一个问题。

把古典京剧搞好了,传统得以保留,对近代京剧的发展也就十分有益。免去了“欺世灭祖“之累,就为京剧B卸下了不必要的精神包袱,创作会更轻松,更精彩。

一个健康的京剧生态环境是(1)切实地把京剧A养起来,保护起来。(2)让京剧B理直气壮地创新,发展。使艺术家的想象力,创造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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