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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音乐调名的统称。我国历代称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为七声,其中任何一声为主均可构成一种调式。凡以宫为主的调式称“宫”,以其他各声为主的则称“调”,统称“宫调”、以七声配十二律,理论上可得八十四宫调,但实际并不全用。如隋唐燕乐根据琵琶的四根弦,作为宫、商、角、徵、羽四声,每弦上构成七调,得二十八宫凋;南宋词音乐只用七宫十一调;元代北曲用六宫十一调;明清以来南曲只有五宫八调;而南北曲最常用者过五宫四调,合称九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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