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铃的具体形制在本世纪初的一些地方志书中,就有记载。按《呼兰府志》所记的晃铃,其形制为“以木为之,长二尺有半,杆首缀铜铃数枚”。《依兰县志》记载的晃铃,其形制为“以柞木细棍二根作成,长三尺,每棍梢系铜铃五”。可见,晃铃是由两大部分组成:铃杆、铃铛。这种形制的晃铃,至今仍然在满族民间的萨满跳神活动中流行。
晃铃一般不单独使用,常与腰铃配合演奏。它有两种基本的使用方式,一是将铃铛拴结在铃杆上,用手执木杆摇晃作响;另是将铃铛从铃杆上取下来直接用手摇动作响。其演奏方法,或用手摇铃杆作响,称“晃铃”,这是它的基本奏法;或用手执杆顿地作响,称“顿铃”;或用手掌击铃杆使之振动作响,称“振铃”。《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和《中国乐器》中,将两种不同使用方式的晃铃分列为两个独立的辞条:“萨满铃”和“轰勿”。按其所释之义,“萨满铃”的形制与本文所释晃铃的第一种使用方式(将铃铛拴结在铃杆上演奏)相同,而“轰勿”的形制则与本文所释晃铃的第二种使用方式(将铃铛从铃杆上解下来演奏)相同。据笔者考证,无论是史志的记载(如《呼兰府志》、《依兰县志》等史志的记述)还是田野作业所见(如宁古塔富察哈拉等萨满的晃铃),满族萨满跳神使用的“轰勿”,都是由铃”与“杆”两大部分构成的乐器。所以,上述两书中的所谓“萨满铃”应是“轰勿”,即本文所释的晃铃;而该书中所谓的“轰勿”,实际上只是它的另一种使用方式,倘若特指“轰勿”这件萨满乐器,则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