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吾驺
何吾驺(1581-1651年),字龙友,号象冈,初字瑞虎,晚号闲足道人。香山(今中山)小榄人。明代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举人,己未年(1619年)授庶吉士。崇祯元年(1628年)升左春坊充经筵讲官,后升少詹事兼侍读学士,提升正詹事。崇祯五年(1632年)擢礼部右侍郎,六年(1633年)癸酉再升礼部尚书,任大学士兼代理首辅(宰相),因议事被罢官。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陷京,福王召任首辅,至清兵入闽弃官返乡。
著有《元气常诗集》三卷、《元气堂文集》三十卷、《云芨轩稿》二卷、《经筵日讲拜稽集》四卷、《周易补注》四卷、《中麓阁集》及石刻楷书四种等。其诗文笃实渊雅,为时人所重。当时倪元璐、邝露、伍瑞隆(香山小榄人)等皆其同返。其兼善书法,取法钟繇、王羲之、苏轼等名家,兼习章草,融会贯通。与其诗文同受推崇。当时书坛四大名家邢侗、董其昌、米万钟、张瑞图等推服其为“树一帜于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