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1611-1680),明末清初戏曲家。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金华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曲家。18岁补博士弟子员,在明代中过秀才,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著述和指导戏剧演出。后居于南京,把居所命名为“芥子园”,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广交达官贵人、文坛名流。
李渔所著的戏曲,流传下来的有《奈何天》、《比目鱼》、《蜃中楼》、《美人香》、《风筝误》、《慎骛交》、《凰求凤》、《巧团圆》、《意中缘》、《玉搔头》(以上十种合刻称《笠翁十种曲》)、《万年欢》、《偷甲记》、《四元记》、《双锤记》、《鱼篮记》、《万全记》、《十错记》、《补大记》及《双瑞记》等19种。其中,演出最多的是《风筝误》一剧。此外,有小说《无声戏》、《连城壁全集》、《十二楼》、《合锦回文传》、《肉蒲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