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音乐论著
我国近古时代虽然是封建社会逐渐走向衰亡的阶段,但不同时期的音乐所积累的音乐经验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很好的总结。这一时期比较重要的音乐论著有沈括的《梦溪笔谈》和《补笔谈》、陈晹的《乐书》、王灼的《碧鸡漫志》、朱长文的《琴史》、芝庵的《唱论》、徐青山的《谿山琴况》和徐大椿的《乐府传声》等。
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文化及思想颇为发达的时代,理学成为这一时代主要哲学思想,因此导致了复古主义音乐思想在宫廷音乐活动中占据统治地位。这一时期,学者们对古代音乐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对部分古代乐器所作的考释和实测,对我们研究中国古代乐器有着非常珍贵的参考价值。
沈括的《梦溪笔谈》和《补笔谈》虽然不是专门的音乐著作,但他在这两部书中用笔记的形式为我们留下了许多有关乐曲、乐器、演奏技术、歌唱艺术和宫调的记载。
沈括研究音乐态度十分严谨,在音乐的社会作用方面,他非常注重音乐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对当时文人不顾音乐的思想感情,机械呆板地套用现成曲牌提出了批评。他说:“哀声而歌乐词,乐声而歌怨词”,其“声与意不相谐”,提出要继承古代音乐创作的优良传统“声词相从”;在器乐演奏方面,沈括对当时的一些乐师“文备而实不足”和“主于中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