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两会”赠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家书画》一书中,开篇就是李果选摘的中国书协名誉主席沈鹏先生从1982年到2006年论草书的语录15则,分别从沈先生撰写的15篇学术论文中编选的,引起反响。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本报予以转载。本文业经沈先生校阅补正,并请李果增选2007年的一则,共计16则。
1草书早在秦汉之际即已产生,《说文解字》中说“汉兴,有草书”。创造草书为的是“趣急速”,“用以赴急”。从体势看,“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刘熙载《艺概》)古人把真书比立势,行书比走势,草书比奔势。草体运动感很强,书写时减损笔画,多纠连,字与字间、行与行间打破简单的整齐一律(所谓“雨夹雪”),讲求欹正、疏密、虚实、藏露……草体的笔画将提顿、缓急、轻重、干湿、浓淡等发挥到极致。(《〈中国书法名迹〉序言》,1982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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