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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的书法无疑得自父亲的传授。因为他是少子,到王羲之逝世,才十七、八岁,此后便跟羲之晚年的代书人学书,并深受其影响。据陶弘景答梁武帝的《论书启》说,羲之代书人的书法有“缓异”的特点。沈尹默先生认为,“缓异”与笔致紧敛者不同。笔致急敛者是内擫所成,而“缓异”者,则必然用笔外拓。而献之之书,刚以柔显,媚趣特多,正是用笔外拓的体现。前人区别羲献父子用笔的特点,以内擫、外拓为别,可见献之颇受他父亲晚年代书人的濡染薰陶。羲之是诸体皆精,而献之留心于章草的省变,特别在张芝的草法中用功,尤以草体擅长,而在楷书和行书方面,功力则不如其父。古人说他超过羲之,只指草体一种而言。米芾说:“子敬天真超逸,岂父可比也。”以字的秀媚婉转而言,献之确是不让其父的。献之那种介乎草书和行书之间的书体,论者也以为流便简易,神韵独超,是—种新的创造。羲之比之锤繇、张芝,体势是妍丽一点,而献之比之羲之,那就发展得更加妍润圆腴,更加姿媚,得到流俗广泛的爱好。这是时代的推移,是符合书法艺术的发展的。

自晋末到唐初,献之的书艺都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纷纷效法。唐太宗李世民分明是学献之的.他写的《温泉铭》即拟其体,可能得了羲之的《兰亭序》后,或自己不愿屈居献之之下,便诽谤起献之来,并以“枯树”和“饿隶”等丑恶的形容词来贬抑他的书法。说它字体稍疏,这未尝不可,但说它枯瘦拘束,就未免任情诬蔑了。皇上这么一说,臣下自然效尤,有些人更从封建名教方面说献之自许书法胜父,是大逆不道(见孙过庭叫《书谱》)。所以献之不少传世墨迹,被迫抹去名字,改作羊欣,薄绍之等人的姓名。唐人多薄献之,就是这个缘故。这是他身后的一场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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