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声乐教学是美育的一部分,通过审美教育来实现。根据声乐教学的规律,把审美教育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让学生在学习声 乐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审美个性和能力,获得高尚的审美情操;使美育在潜移默化中渗透。
关键词: 美育 声乐教学 审美教育 专业知识教学 思想品德教育 能力和个性发展
“美育”是一种属性,它最终表现为人的修养、品格、情感。“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核心就是审美教育。声乐教学作为美育的一部分,其本质特征是在审美中完成教学。具体地说,就是教师引导学生感受音乐美,逐步培养学习的兴趣,并在兴趣的支持下,完成审美过程,同时积累审美经验,积累对音乐的感性认识,最后达到知美、懂美并能创造美的境界,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声乐教学虽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多以单对一的形式进行,一个教师每次对一位学生上课,但它同样具备了现代教学原理中课堂教学的三项基本功能,即知识教学、思想品德教育及能力和个性发展。同其他学科一样,声乐课既要完成本学科的内容,还要成就一个人的个性发展,它需要在讲授过程中,挖掘出与其他学科相通的一般性的认知规律,体现出对人的全面素质发展的培养。那么声乐课教学中美育将如何渗透呢?笔者的体会是:根据声乐教学的自身规律,在潜移默化过程中予以体现。
一 审美中的专业知识教学
概括地说,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教育是整个音乐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就无法进行各种音乐作品的演唱活动,就无法感受并表现音乐作品具有的各种情感,并获得丰富的审美体验。因此声乐课堂上,要切实培养学生驾驭声音的基本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声乐教师也应突破过去传统的教学观念,把教学的着重点从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机械的技能训练上转变成激发学生内在的审美需要上。这就是说,把每个知识概念和技能要点,都与它的表现意义结合起来,以内涵吸引学生对美的体验的追求,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也获得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因此声乐课堂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量力性
量力性是指教师在教学中应根据学生的认识能力、接受能力以及生理条件来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在声乐学习中,无论哪种技巧的训练,都要经过反复的练习,在日积月累中不断提高。不切实际的过急过高的要求,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形成难以更改的弊病,使学生丧失学习声乐的乐趣和信心。可以想象,让一个初入门的学生超出其能力范围去唱难度较大的歌曲,他除了用嗓子拼命喊叫外,别无他法。如果不能驾驭自己的声音,就不可能体验歌曲的美感,只能让学生越发感到学习声乐的艰难。而一首力所能及的歌曲让学生能够轻松地把初学到的方法运用到歌曲练唱中,将课堂所学的基本原理、概念和规律转换为实际演唱能力,就会取得练声和练唱溶为一体的效果。当学生发现自己的进步,就能点燃自己表现美的愿望,并从中感受到创造的欢乐,获得美的享受,进而发现:原来自己有能力学好声乐这门课。这种“顿悟”让学生信心大增,在此基础上,及时加大练习的难度,就会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在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过程中一定要“量”学生的“力”而行。
2 形象性
形象性是声乐教学的主要特征之一。由旋律、节奏等音乐语言所组成的音乐形象,具有声态、情态、形态、动态等一系列形象化特征,声乐教学正是借助这些具体可感的形象来启发和感染学生。声乐教学应以美为本,尤其在进行基础的发声训练时,要变抽象、枯燥的概念为生动有趣的形象,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声乐的美好。教师应尝试着用小型的声乐作品或歌曲中某一乐句作为发声练习,利用音乐自身的内容、旋律、节奏和情感,调动学生的内心感受,形成良性呼吸循环,从而使发声器官与呼吸器官协调合作,解放学生的嗓音,最大程度地简化发声技术的难点。在给初入门的学生上课时,我常把由著名音乐家黄自创作的《花非花》作为练声曲。练习时从1=D开始,以半音向上移至1=E或1=F,然后又以半音回到1=D。这首歌短小而精美,采用四句体乐段结构,在词曲结合中依字行腔,使歌曲犹如吟诵一般,给人无限的柔美感。《我爱你,中国》这首歌是许多学生既喜爱又想唱的,利用学生的这种歌唱热情,我常把第三部分的结尾乐段作为拓展音域的练声曲,让学生在“啊”的练声中,就有了“百灵鸟凌空俯瞰中国大地而引颈高歌的”音乐形象。由此看来,把技能技巧的学习与训练放在学生能够感受和理解的音乐意境和艺术形象中,比离开音乐形象的单纯的技能、技巧训练更能引起学生的兴趣。
3 愉悦性
学习音乐的过程应该是愉快的。无论是音乐技能的掌握,还是音乐知识的了解,都应该最大限度地体现美育的精神,即让学生通过自主参与,真切体会音乐的美,从中得到艺术美的享受和快乐。在声乐教学中,也只有在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学生才易于形成兴奋点,各发音器官才会处于开放状态,自然放松,才能为“声乐学习是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的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课堂上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教学过程中审美功效的首要标志。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教师首先要把感情的纽带抛向学生,彼此沟通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交流创造了最佳的审美情境。同时教师的审美形态(教学仪态、教学语言、教学气质等)会使学生产生信任感,增强学习的动力,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影响和美的熏陶。
二 审美中的思想品德教育
音乐素质是音乐专业的学生的强项,而其他方面则相对薄弱,表现为个性较强,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意识淡薄,个人的自理能力和团队精神较弱。声乐教学对人的思想、道德、情操和身心都具有独特的、陶冶作用。所以,选择合适的教材显得尤其重要。
声乐教材的选择以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为目的,不仅要体现作品的民族性、世界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还要充分注意到教学内容的艺术性、系统性、综合性和可接受性,力求通过声乐教学培养学生正确的音乐审美观念,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为了适应教学的需要,可把教学曲目分为四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地进行选择。
第一类:思想性、哲理性较强,反映严肃历史题材的作品。例如《铁蹄下的歌女》、《黄河大合唱》、《长城谣》、《延安颂》、《松花江上》、《故乡》以及歌剧《洪湖赤卫队》、《江姐》等等。这类作品是一组组历史的珍贵画卷,充满了爱国主义的激情。通过演唱这类作品,使学生更深地了解中华民族的近代历史及其伟大精神的内涵。中外皆然,俄罗斯民歌《三套车》、格林卡的歌剧《伊凡·苏萨宁》等作品,以当时社会生活为题材,具有强烈的道德感染力的艺术作品,同样可以感染学生。音乐是没有国界的,但音乐家都有自己的祖国。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往往也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被誉为“俄罗斯音乐之父”的格林卡、“捷克民族音乐的奠基人”斯美塔那、“意大利革命的音乐大师” 威尔第,他们的精神世界及他们的作品都能形成一股巨大的引力,使学生不自觉地投入其中,感受其中巨大的精神魅力。
第二类:根据民族素材创作的现代歌曲,具有号召力、时代感强的特点。如《我爱你,中国》、《祖国慈祥的母亲》、《妈妈教我一支歌》、《长江之歌》、《把一切献给党》、《中国大舞台》、《当兵的人》等等。这类作品主题明确,歌词纯朴,深情地倾诉着中华儿女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较高的艺术性。通过演唱这类歌曲,让学生懂得祖国在每个中华儿女心中的分量,从而激发学生为中华的腾飞而努力学习;懂得祖国就是母亲,任凭风云变幻,都一往情深地爱着她。正如《祖国啊,我永远热爱您》唱的那样:“尽管你还清贫,我总觉得生活是那么甜蜜;尽管你还有忧虑,我总坚信未来是多么美丽……啊,亲爱的祖国,我的心紧紧贴在你的怀抱里。”这类歌曲能让学生的心永远与祖国一同跳跃,感受深沉的爱国之情的美。
第三类:起源于劳动,产生在劳动人民的社会实践中,经过长期口头传唱、广泛流传、集体艺术加工和反复的实践锤炼而形成的民歌。如《嘎俄丽泰》、《四季歌》、《嘎达梅林》、《玛依拉》、《茉莉花》、《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牧歌》、《看灯》、《赶牲灵》、《信天游》、《阿里山的姑娘》等等。这类作品语言淳朴,形象生动,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有的是热烈奔放,表现劳动场面的劳动号子;有的是抒发感情、传递情意、休闲逗乐的山歌;有的是流传于都市中表现爱情、婚姻和风土人情的民间小调;也有的是专业作曲家采用民族调式与现代音乐表现手法相结合而改编的新民歌。通过演唱这类作品,让学生了解各民族的历史、生活环境,熟悉各地域的风土人情、语言特点,在体会“伟大民族”“文明历史”“灿烂文化”的同时,唤起学生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民族意识,从而使学生感受到生活在祖国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里是多么的温暖和幸福。
第四类:情感性强,旋律优美动听,结构规整严格,标准典型的作品。如《玫瑰三愿》、《教我如何不想她》、《我住长江头》、《岩口滴水》、《拉骆驼的黑小伙》、《那就是我》、《高天上流云》、《歌声与微笑》以及许多优秀的外国艺术歌曲,如舒伯特的《小夜曲》、《摇篮曲》、《致音乐》、德沃夏克的《母亲教我的歌》、格里格的《我爱你》、俄罗斯歌曲《山楂树》、《红梅花儿开》等等。这类作品浸濡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富有强烈的民族风格,具有很强的抒情性和艺术性,充满了人间的亲情、友情和爱情。通过演唱这类歌曲,使学生的内心世界日益丰富、高尚。就像《歌声与微笑》这首歌所唱:“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这种对人与人之间美好关系的歌唱,融合着一种对人生的领悟,对理想的追求,可以使人进入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它一旦在学生的心灵中巩固下来,就会在多种不同的情景中显示出一种情感的内驱力,就会对道德行为的形成产生一种有选择而又有推动的作用,同时让学生感受音乐本身的美。
在强调教材选择重要的同时,选择形式多样的声乐演唱形式,对学生在思想、道德、情操上的陶冶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除独唱以外,小型的齐唱、重唱,以及由简到繁的多声部合唱都是很好的表演形式。通过演唱,一方面可以训练学生的视唱能力,和声与复调感觉,另一方面在拓展声乐演唱形式的视野,提高艺术品位的同时,培养学生相互协调的团队精神,从而真正达到美育的目的。
三 审美中的能力和个性发展
音乐是一种抽象的表现艺术,它的抽象性直接导致其表现内涵的丰富性、不确定性和多解性。音乐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作品本身的质量,还有赖于参与者的表现。可以说,声乐演唱是对音乐理解、声音技术、歌唱心理、作品驾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微妙合作形成的完整艺术形式,它虽以技能表现为主要特征,但透过歌唱,却全方位地反映了演唱者的素质,它是“二度创作”,即音乐审美过程中创造力的表现。
对于专业院校的学生来说,音乐审美创造力是主要目标,失去了主动性、创造性,也就失去了音乐的美感。因此,在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注意学生声乐基本技能、技巧的运用,还要突出学生的能力和个性发展,即在学习声乐知识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知识、融合知识的能力,启发学生的理解力和艺术表现力,使学生能够在宏观上把握声乐作品的音乐风格与艺术内涵,达到提高演唱的艺术感染力的目的。在审美中的能力和个性发展问题上,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教与学
音乐审美观的高尚健康或庸俗低级,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境界和思维方式。在声乐教学过程中,起初声乐教师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随着教学与创造过程的不断深入,学生作为参与创造的主体地位显得更加突出。二度创作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劳动,在这个过程中,教与学能否保持同一步伐,显得非常重要。教师在这个创造过程中,对学生不再只是开发智力、传授专业知识,更主要的是把握创造过程中审美的主流方向,让学生的想象力、感知力、理解力、独特的创造思维能力在健康、纯正、明朗、自然的高尚审美过程中自由发展。作为学生,既要保持参与创造的主体地位,又要克服创造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在师生共同的创造中,使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调节、培养和塑造,建立自己的演唱风格和个性。
2 技与艺
正确处理好技与艺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技指歌唱发声的技术,艺则代表歌唱时情感的表达,二者构成歌唱的整体,不可分割。声乐学习应避免出现重技轻艺的现象。在教学中要注意让学生理解:歌曲的演唱不仅需要有深度的技巧,更需要有独到的理解和一颗充满感情的心灵。每一首声乐作品“在各个时代都反映了各个时代的音乐文化水平和艺术思想水平,是各个民族音乐文化素质的一种标志”。① 歌唱者首先是自己对作品的创造性的理解与感受,然后运用自己所学的技能、技巧将所体验到的音乐形象,以旋律美、语言美、意境美、情感美的演唱,表现作曲家的艺术、思想和风格,表现时代的风格,表现该民族的文化风格。演唱《黄河怨》就必须了解人民音乐家冼星海、了解《黄河大合唱》、了解中华民族一段生死存亡的历史,然后通过“我”一个沦陷区被侮辱的妇女对日寇在华所犯下的罪恶进行控诉,来表现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犹如火山爆发一样的反抗精神。
3 个性
因为每个学生的性格、文化素养、理解能力,嗓音条件的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演唱个性和审美个性。这种审美个性决定着演唱者对歌曲演唱的处理,有柔婉深情的,有刚健豪放的,有纤细优美的,有绚丽舒畅的,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演唱特点和演唱风格。②同是一曲《我爱你,中国》,有的人会唱得热情奔放,有的人可能唱得深情含蓄;同是唱《游击队歌》,有人把它表现为游击队英勇杀敌的战斗情景,有人则表现为游击队行军高歌的场面。③因此教学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审美个性,特别是在选择曲目时,尽量选择与学生性格特征相一致的歌曲,这样能使他很快进入“角色”,创造性地发挥他的演唱才能,使作品的鲜明的人物形象通过动情的演唱得以清晰的再现。一曲充满哀怨悲愤的《黄河怨》能给一个刚健豪放之人以肝胆皆裂的痛楚, 而一首壮丽而宽广的《沁园春·雪》能让一个柔弱女子感受到一代伟人“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胸怀。只有尊重作品,才能使自己的审美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
总之,声乐课应将审美教育作为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把审美教育有意识地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中,不断挖掘教学过程中可能潜藏的美感因素,努力将声乐课中的技能、技巧与美感教育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充满音乐美的气氛中学习声乐专业知识。一首好的作品总是来源于人们的生活,表达人们的心声,或寄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意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心灵萌发出美的种子。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
注释:
①《艺术歌曲的发展问题》 叶林 著 《人民音乐》2000年第8期
②《声乐艺术心理学》 邹长海 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0年8月
③《声乐教育手册》 刘 朗 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