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公布了我国公共服务制度的国家标准,其中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国家基本标准明确要达到“每个乡镇每年送4场地方戏曲”。
近年来,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我国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及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力度。以山东为例,山东省文化厅《“十二五”文化改革规划》明确将“一村一年一场戏”工作列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工程。如果“一村一年一场戏”目标完全实现,山东有7.1261万个行政村,一年就会有7.1261万场演出机会。这个数字是惊人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将为地方戏提供诱人的市场蛋糕。
作为一种为基层百姓服务的主要艺术形式,地方戏有参与公共文化的必要性和便利条件。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也能为地方戏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在当前地方戏演出市场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已经成为地方戏的必然选择。
目前,地方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主要通过送戏下乡等公益性文化演出的方式进行,政府出钱向演出团体购买演出,支持演出团体到基层免费演出。通过送戏下乡,百姓有了戏看,许多地方戏剧团也得以支撑下去,在文化惠民的同时,也弘扬了传统文化艺术。无疑,送戏下乡是一件多方受益的好事。
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在欣慰送戏下乡为百姓带去欢乐的同时,也存在部分送戏下乡演出敷衍了事,观赏效果欠佳,观众并不满意的情况。当送戏下乡不能实现送好戏下乡时,基层百姓完全可以选择坐在家里看电视等娱乐方式。这就不仅谈不上发展培养观众群,还有可能进一步流失现有的基层百姓观众群。当免费送到家门口的戏都没人愿看时,还敢奢望观众买票去看戏吗?当基层百姓都不再爱看地方戏时,还能想象地方戏的美好明天吗?可以说,送戏下乡如果送不好,后果可能会彻底断送地方戏的生命。
因此,地方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不能等闲视之。地方戏演出单位首先应提高危机意识,拿出认真的态度,真心为群众唱好每出戏;应充分挖掘经典剧目,不断丰富新创剧目,提高演出水平,不仅让百姓有戏可看,更应让老百姓有好戏可看。深练内功的同时,地方戏演出单位还可以进一步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公共文化产品,积极参与文化馆、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书屋等公共文化建设,构建以送戏下乡为主体的多元化、常态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通过提供高水平、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悉心培育地方戏观众群,地方戏的发展才能更加稳健和持久。
而作为主要组织者、出资方和管理方,政府通过公开采购、项目补贴或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地方戏演出单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政府向演出单位花钱买服务,不能简单的一买了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如何代纳税人执行好组织和管理的职责?如何充分尊重老百姓选择公共文化产品的权利?如何调动众多演出单位的积极性?如何有效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权利寻租行为?政府部门在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同时,需要建立健全配套的政策保障制度,完善规章细则;需要引入竞争和考核机制,对地方戏演出单位的送戏下乡等公共文化活动进行管理和评估,真正做到百姓满意、地方戏受益的双赢效果。
地方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这是政府主导的一件扶持民族艺术、惠及百姓大众的好事。好事办好才是真的好。衷心希望地方戏能够利用好政府加强公共文化建设的良机,为万千百姓带去欢乐的同时,也在他们的心中播下传统艺术的种子。种子发芽长大,地方戏的明天自会无比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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