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幸在杭州跳了一场舞,其感受用一句话形容——惊骇不已。这家叫“某某宫”的舞厅地处市中心“武林门广场”附近。可能舞厅老板对国标舞(体育舞蹈)“恨之入骨”吧,所以在舞厅内外都贴着明显的大字警告:不许跳国标舞(体育舞蹈),不许练舞,不许教舞,不许抬手搭架子,不许迈大步,如再违犯,舞票涨价,直叫他消声灭迹为止……并在舞厅挂了一个横幅,其中一句话说这么做是“为了和谐”。哇噻!能不能雷死你?
当我正跳快三步时,一个人突然从场外径直走到我面前严肃地说:你们的手不能举这么高,碰到别人怎么办?和我一同来跳舞的女士是业内中级院士、国际评审。她茫然地问:这是什么规定呀?我一时语塞——尴尬、傻笑。心想,你再能“过五关斩六将”,在这儿也得走回“麦城”。小样儿,叫你知道什么是人间天堂——杭州!
此举难道真是为了“和谐”吗?我看截然相反。这不是叫舞厅舞远离属于高雅文化的国标舞(体育舞蹈),叫舞厅舞倒退吗?这分明是让人把舞跳得都贴在一起,搂在一起,抱在一起,或者干脆也别迈步了,“那么”在一起算了。是不是这样才符合舞厅“规定”,才算“和谐”。
在浙江省会的市中心,居然还有这么个“全国最牛”的舞厅,真叫人哭笑不得。不知当地文化市场稽查部门对此有何感想,不觉得这是给“天堂”的窗口抹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