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界的人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因为在我们欣赏舞蹈的时候,无论是是在民间的自娱性的舞蹈还是在舞蹈的专业院校的教学中的舞蹈,或者是在舞台呈现的舞蹈或舞蹈剧目,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舞蹈都有音乐的伴随,有些更是利用音乐来烘托舞蹈的情感表现、渲染舞蹈的气氛,还有一些编导和老师也常常说到“音乐用得好,舞蹈就成功了一半”;而舞蹈界的一些人则认为音乐和舞蹈是两个不同的艺术门类,尽管这两个艺术门类关系非常的密切,但用其他艺术形式作舞蹈的灵魂实属“荒唐”!舞蹈主要是通过具体的形体动作来塑造艺术形象的,所以舞蹈家更看重的是人体的动作,他们认为没有了这个核心的因素,舞蹈就不复存在了!
依我看,把“音乐作为舞蹈的灵魂”的确显得有点牵强!舞蹈是以人体动态来表现和保存其文化的,人体的动态是其根本所在。无声的舞蹈固然是存在的,而无人体动作的舞蹈则是不存在的!“音乐是舞蹈的灵魂”只是用来比喻音乐与舞蹈的亲密关系,这种亲密的关系主要是由于两者都是源于人类生命律动的本能,在其功能差异中的互补性和共同基础中的同步性而产生一种高度的融合状态。也就是说,舞蹈可以从音乐中得到补充和丰富:舞蹈可以利用音乐善于表现人物的内心情感的长处,来丰富舞蹈的内涵,烘托和渲染人物内心世界的深层心理;也可以利用音乐的节奏,进一步强化舞蹈的动作韵律,提高舞蹈的艺术感染力。音乐和舞蹈可以相互表现、相互促进,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舞蹈就此失去了它的独立性。例如:无论是西方的舞剧《天鹅湖》还是中国的交响芭蕾《黄河》,尽管两个经典的作品使得舞蹈与音乐在形式上达成的高度的统一,但是就舞蹈的本质来讲,这门艺术最为直接的表现形式还是通过充满情感、经过美化的形体语言来传递人的心灵、意绪和情感的!
值得强调的是,舞蹈是一种现时性的、有形的艺术,灵魂是无形的但又确确实实存在的,就像人的灵魂是肉眼看不到的,但没有了灵魂人就是一具死尸一样,舞蹈艺术的灵魂也应该是有形中的无形!就像太极的灵魂不是那些动作招式,而是通过人体的一招一式透露出的“气场”,这种气场不是肉眼所能看得到的,但是是可以感觉得到的!大多数的舞蹈家认为舞蹈的灵魂是人体动作,但是人体动作是任何人都能看到的,而且是运动于特定的时间、空间中呈现出来的,人、时间、空间是舞蹈的三个最为核心的要素,三者合为一体形成的人体动态形象是舞蹈中最本质的特征。作为舞蹈艺术的灵魂,应该是通过人体动态所呈现出的“力”,这种“力”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实在的力”,而是像苏珊朗格所说的是一种“虚幻的力”,是人体动作中的艺术化的生命力的透射,是超越人体的一种精神和风度情致,看不到但感觉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