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冬是一个尘封了几十年的名字,所以欧阳中石先生为万伯翱、马思猛(马思猛是戏剧家马彦祥之子,其祖父是首任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合著的孟小冬传题笺为《氍毹上的尘梦》,欧阳老是奚啸伯的嫡传,他对孟小冬当然应该是有所知的。现在的年轻人大概根本不知道当年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当然,如果仅看电影《梅兰芳》,那并不能当做信史。
孟小冬这个题材并非易写,她的人生悲剧先凄恻于与梅兰芳的悲欢离合(梅氏实际是纳她为第三房妾),后委身于海上闻人杜月笙的金屋藏娇(第五房小妾),一生芳名,明珠染垢,终息影氍毹,应该是令人惋惜痛心的遗憾!
在独立人格这点上,她不如刘喜奎和袁雪芬。所以历来微词络绎,台湾甚至有人公开谴责她是梨园罪人。但是以她的才艺,尤其是继承余叔岩的真正衣钵,应该自有公论。晚年课帐收徒,对于余派艺术的传播,未尝不是一件幸事。我看过一些史料,从周恩来到章士钊,都曾劝她归来。我想,倘若她真的渡海归来,晚年的命运是否也如同马连良相仿佛呢!?
所以,为人立传“知人论世”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准则。《孟子·万章下》:“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朱熹注《孟子》释为:“论其世,论其当世行事之迹也。言既观其言,则不可不知其为人之实,是以又考其行也”。对于孟小冬这位在中国戏剧史上堪与四大须生(马连良、谭富英、杨宝森、奚啸伯)相媲美的老生,艺术生涯不妨秉笔直书,但其两次做妾的生活经历又无法避讳。进而两次做妾的痛史又直接影响了她的艺术生涯。所以许姬传先生生前曾有文呼吁应该有一本更完备的孟氏传记问世。
孟小冬非高官显爵,可是不唯当事人避讳,他人也要避讳。梅兰芳本人著述《舞台生活四十年》(包括《梅兰芳文集》),只字不提这段孽缘,似乎他与孟小冬的四年恩怨根本不曾发生过。梅先生的儿子梅绍武生前有数十万言的《我的父亲梅兰芳》,当然更不便秉笔直书。他人所著和编撰的梅兰芳传记和年谱均付之阙如。我想,不是编著者不知道,那仍然是为名人讳的思维在作祟。近年来,始有学者如徐城北的《梅兰芳百年祭》有所披露。
在旧时代,戏子属下九流,连应试都不准许,是无社会地位可言的。莫说女伶,即使男伶也受尽污辱。梅兰芳本人在十几岁时的痛史,是所有男伶基本要经历过的,也是戏剧界尽人皆知的。但从来不见有人谈及。作传者,不必过高褒誉,但更不必隐去尘垢,这才是为名人作传应有的准则。
对孟小冬的评价无论如何应该超越旧时代的文人和小报记者。否则,正如鲁迅所不齿的:“文人摇笔则触目惊心”。张大千先生堪称大匠,在各个领域均有造诣。他赠孟小冬诗画,款称“大家”,这不是因为孟小冬亦擅书画,也非孟小冬是女伶老生魁首,是尊重孟小冬。古时尊称女子为“大家”(即“大姑”)。这里张大千喻孟小冬得余叔岩嫡传,比拟续写汉书的班昭。
另外,有则掌故可资兴味:已故的台湾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先生离开大陆53年后,于1998年返沪,在和平饭店演唱余派韵味的《洪羊洞》、《借东风》,始知他在1949年客港时专拜孟小冬为师,是少数弟子之一。辜振甫先生尝喟:京剧使之人生充满哲理。况且,诚如冯其庸先生所说:孟小冬的一生“简直可以说是半部民国京剧史”。对于京剧艺术的普及及研究,亦不无裨益。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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