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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曲入声六部论(本文以拼音字母代国际音标)
(金升荣)
 

一、南曲入声的来源和六部的提出

入声独立是南曲字音的特点。《韵学骊珠》入声有八韵:屋独;恤律;质直;拍陌;约略;曷跋;豁达;屑辙。此八个韵部由《洪武正韵》入声十部合倂而来,而《洪武正韵》十部由《广韵》入声三十四部合併而来。《广韵》入声和舒声是四声相配关系。它们的发展、合併及舒、入关系分别比较如下:

(一)《广韵》入声三十四部和舒声三十五部相配关系(圆括弧内为舒声,本平、上、去三声,此仅列平声,略上、去二声):

一屋(一东);二沃(二冬);三烛(三钟);四觉(四江);五质(十七真);六術(十八谆);七栉(十九臻);八物(二十文);九迄(二十一欣);十月(二十二元);十一没(二十三魂、二十四痕);十二曷(二十五寒);十三末(二十六桓);十四黠(二十七删);十五鎋(二十八山);十六屑(下,一先);十七薛(二仙);十八药(十阳);十九铎(十一唐);二十陌(十二庚);二十一麦(十三耕);二十二昔(十四清);二十三锡(十五青);二十四职(十六蒸);二十五德(十七登);二十六缉(二十侵);二十七合(二十二覃);二十八盍(二十三谈);二十九葉(二十四盐);三十帖(二十五添);三十一洽(二十六咸);三十二狎(二十七衔);三十三业(二十八严);三十四乏(二十九凡)。

《广韵》的舒、入相配是“摄”的关系。“摄”指等韵图上表示韵尾相同、元音相同或相近的一类。“摄”的概括因韵图不同而不同,这里仅示具有性质意义的简单的舒、入对应关系。

(二)《洪武正韵》入声十部和舒声(圆括弧内)的对应关系:

一屋(一东);二质(八真);三曷(九寒);四辖(十一删);五屑(十六遮);六药(十七阳);七陌(十八耕);八缉(二十侵);九合(二十一覃);十葉(二十二盐)。

(三)《洪武正韵》入声十部和《广韵》入声三十四部(圆括弧内)对应关系:

一屋(一屋、二沃、三烛);二质(五质、六術、七栉、八物、九迄、十一没);三曷(十二曷半、十三末);四辖(十二曷半、十四黠、十五鎋);五屑(十月、十六屑、十七薛);六药(四觉、十八药、十九铎);七陌(二十陌、二十一麦、二十二昔、二十三锡、二十四职、二十五德);八缉(二十六缉);九合(二十七合、二十八盍、三十一洽、三十二狎、三十四乏);十葉(二十九葉、三十帖、三十三业);

《洪武正韵》除将《广韵》的十二曷分倂入“三曷”、“四辖”两韵外,其它各韵都是由《广韵》的不同整部合併过来的,

(四)《韵学骊珠》入声八韵和《洪武正韵》入声十部(圆括弧内)对应关系:

屋读(一屋);恤律(二质部分);质直(二质部分、八缉、七陌部分);拍陌(七陌部分);约略(六药);曷跋(三曷、二质部分、九合部分);豁达(四辖、九合部分);屑辙(五屑、十葉)

以上除比较(一)的关系参考王力《汉语音韵学·韵表》外,均为笔者的看法。
分析:

比较(一),除舒声“魂”(合)、“痕”(开)二部共对入声“没”部外,其它都是一部舒声相对一部入声,为中古音同“摄”概念。

比较(二),《洪武正韵》十部入声也正好配全部十部舒声,从这一点看,《洪武正韵》的“入”、“舒”关系还有“摄”的观念;但是——

比较(三),《广韵》的十二曷被《洪武正韵》分到“三曷”和“四辖”两部中,这和“摄”概念是矛盾的。“曷”的相配舒声韵尾为-m,“辖”(鎋)部的相配舒声韵部是“删”,韵尾为-n。按“摄”的概念,“三曷”部字不能拆併到“四辖”中,可见《洪武正韵》的“摄”观念已经动摇。从早期南戏押韵现象来看,入声是和阴韵(无鼻音韵尾的韵母)通押的,《洪武正韵》舒、入十部相配,只是保留中古“摄”形式而已。

比较(四),《韵学骊珠》八韵是对《洪武正韵》入声十部的再併,其中也有对《洪武正韵》分或分而併的。入声的分或併,都会发生和舒声的对应关系的变化。如《洪武正韵》“七陌”是配舒声“十八耕”,“耕”韵尾为-N;《韵学骊珠》部分字分併到“质直”韵,而《洪武正韵》“质”部配“八真”,“真”韵尾为-n。又如《韵学骊珠》的“屑辙”韵,由《洪武正韵》的“屑”、“葉”二部合併而来,而“屑”、“葉”二部相配的舒声韵尾分别为-n、-m。《韵学骊珠》的入声八韵和舒声的关系已和旧的舒、入配置观念不同了。

上述四点比较,反映出入声韵部的来源和入、舒发展的关系。不论併或分,都有两种可能发生:(1)某些字音的韵母变化;(2)各韵书自身可能的错误。至于对或错,不同的研究目的可能有不同的依据和结论。本文以《中原音韵》为依据,以确认戏曲中州韵为正音目的来研究。通过研究,《韵学骊珠》的入声八韵中,“屋读”、“质直”、“约略”、“豁达”、“屑葉”五韵的韵母和《中原音韵》鱼模、齐微、歌戈、家麻、车遮韵母相同或基本相同,“拍陌”韵独立和中州韵不矛盾(随文论及),仅“曷跋”、“恤律”二韵和《中原音韵》音系有本质上的矛盾:“曷跋”韵需要分併;“恤律”韵需要併入屋读韵。论述如下:

二、曷跋韵分倂论
      曷跋韵须分併到约略、屋读两韵中去。
(一)曷跋韵不可读

《韵学骊珠》“曷跋”韵是个不可读的韵部。理由为二:一,据对《中原音韵》的研究,元音只有a、o、-ê(ie)、i、u(u、iu),五个,这些都是中州韵的基本元音;《韵学骊珠》的入声韵母都是无韵尾的元音,这些元音都被占用:-a(豁达);-o(约略);-ê(屑辙);i(质直);u(u、iu屋独)。《韵学骊珠》所占用的这些元音,和舒声的无韵尾元音韵母是相一致的,和《中原音韵》的无韵尾元音韵母也相同。《韵学骊珠》入声有八韵,除前五韵外,还有“恤律”、“拍陌”、“曷跋”三韵。“恤律”的韵母为ü,《中原音韵》还没这个音,凡这类字都併读[iu],下面另论;此外只有“拍陌”、“曷跋”二韵。“拍陌”韵是一个和《中原音韵》韵母完全不相一致的韵部,其字在《中原音韵》分别派作支思、齐微、皆来三韵。“拍陌”的韵母据实践当作e,《中原音韵》没有这个音,但京韵白与现代汉语都有这个音,苏州方言也正好有这个音。所以,虽然“拍陌”韵的韵母在《中原音韵》中没有,但它读e的来龙去脉是清楚的,是个可读音。剩下一个“曷跋”韵,再也没有多余的元音可作它的韵母了。二,以苏州方言去读,“曷跋”韵字的韵母也为e(-e),如“渴”ke、“骨”gue;但《韵学骊珠》拍陌韵字在苏州方言中的韵母也同样读e(-e),如“责”ze 、“核”hue  。两个韵部字的韵母完全相同。不论诗词曲乃至现代诗,韵部不同,韵母不可相同,这是分韵的原则。上述两点说明:“曷跋”韵如照中州韵读,没有元音可作它的韵母;如照苏吴方音读,韵母却和拍陌韵完全一样,就要合併,何必独立。故这个韵部的读音成虚设。

(二)曷跋韵的来源和误讹

“曷跋”韵是由《洪武正韵》的“曷”全部、“合”的大半部及“质”的部分字合併而来。《洪武正韵》“曷”由《广韵》的十二曷、十三末相併而来;“合”由《广韵》的二十七合、二十八盍及三十一恰、三十二狎、三十四乏相併而来;“质”的部分是《广韵》十一没的字。《韵学骊珠》在合併时已作过取舍,如将《洪武正韵》“合”部中《中原音韵》韵母为a(即《广韵》的恰、狎、乏诸部)的字已经清出放入“豁达”韵,本来做得很对的。“曷”、“合”两部字的韵母原来只有三个:a“恰”、e“合”、o“脱”,清出a类字后,剩下去只有e、o两个韵母了。《中原音韵》只有-ê(ie),没有e,凡现代韵母读e的都读o,《韵学骊珠》如果再参考《中原音韵》读音,将剩下的部分都併到“约略”韵去,那么,问题就彻底解决了。却没有这样做,又将《广韵》的“没”部字拉到“曷跋”中,使这个韵部更加杂乱起来。把“没”部拉进“曷跋”韵的原因显然为苏吴方音的关系。因“没”的韵母苏吴方音也读e(-e)。但是他却没有考虑,以苏吴方言来读,“没”部的韵母与“拍陌”的韵母也是无法分别的。“没”的归韵成了疑问。

关于“曷跋”韵把《广韵》的十一没部字併过来和明人入声韵部内容不一至。《度曲须知·入声歌诀》云:“曰曷曰合,音须旁叶;叶却平声,便是捷诀”。《韵学骊珠》的“曷跋”韵即明人《入声歌诀》的“曷合”韵,歌诀只提到“曷”、“合”为一部,没有说到和“没”的关系。《韵学骊珠》把中古“没”部字添进去不是明人的意思,不能不说是方言读音引起的误讹。

(三)曷跋韵的分倂及读音基础

“曷跋”既是一个不可读韵部,那么,这个韵部要和它部合併、或拆分併入它部。这就要清楚它的读音基础。“曷跋”韵有两个读音基础:一个为苏吴方言;一个为中州韵。在苏吴方言中韵母读e(-e);在《中原音韵》中韵母有两类:o (uo )、u。前面已经说过,如果“曷跋”的韵母照方言读e ,就会和“拍陌”韵混同,要併入“拍陌”才对;如果照《中原音韵》读,要拆分两类字分别併入“约略”和“屋读”二韵。我认为仅仅从读音角度对待这个韵部,两种方法都可以,因为e虽是方言音,但和现代“可”的韵母、京韵白“百”的韵母可视为同音(同一音位),和中州韵是一致的;不过,分併韵部仅从韵部角度看问题是太粗的,应当还要从具体字的角度去看才对。从字的角度看,《中原音韵》分两类,和苏州方言读音不但不一致,而且完全两样。因此,我认为当宗《中原音韵》,以《中原音韵》为正音基础,分别併入“约略”、“屋读”二韵为宜。

三、恤律、屋读合倂论

恤律韵须和屋读韵合倂。

明人《入声收诀》只有“屋”韵,所谓“首韵曰屋”,“呜乃其音”,没有“恤律”韵。这和《中原音韵》一致。“恤律”韵是《韵学骊珠》所增。从其字的来源看,是《洪武正韵》的“二质”部分出。《韵学骊珠》将《洪武正韵》的“二质”韵字一分为三:一类(即《广韵》十一没部字)併入“曷跋”韵(见上比较,不另论);一类和《洪武正韵》的“八缉”部合併成“质直”韵,此韵和《中原音韵》一致,没有问题;还有一类自成一韵,即“恤律”韵。“恤律”韵排列在“屋读”韵后,“质直”韵前,这类字的韵母在《中原音韵》中都读[iu],在《韵学骊珠》当读ü,因为在《韵学骊珠》的“屋读”韵中,有两个韵母,除u外,还有些字要读[iu]。如“速”:“失沃切”,当读su;“粟”:“塞沃切”,只能读[siu],因“恤律”韵的“恤”为“雪鬱切”,已读sü,所以“粟”不能读sü了。《中原音韵》鱼模韵只有两个韵母:u和[iu],我们可以把[iu]看成是撮口呼ü或ü的变体,但《韵学骊珠》有[iu]和ü的对立,所以[iu]不能看成为撮口呼ü。这样,南曲音韵的整个语音系统被搅乱了。戏曲音韵是讲四呼的,而且,《韵学骊珠》产生于潘耒《类音》之后,更应该讲求四呼。[iu]、ü兼出不符合戏曲音韵体系的要求。其实,《韵学骊珠》的舒声虽分“姑模”与“居鱼”二韵,但十分清楚,韵母只有u、ü两个;而入声“屋读”、“恤律”相加韵母有三个,其中[iu]、ü对立,这样舒、入韵母系统也不一致。《韵学骊珠》的“恤律”韵独立于“屋独”韵之外是苏吴方音的反映,和明人的南曲字音论相违背。我认为,“恤律”要併入“屋读”韵,韵母为ü,凡“屋读”韵读[iu]的字要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併读u(如“粟:塞沃切”,本读[siu],“速:失沃切”,本读su,二类合併都读su);一部分併入ü(如“菊:具沃切”,本读“jiu”,“橘:决鬰切”,本读ju,二类合併读ju),这样不仅舒、入韵母一致,四呼思路也理清了。

四、结语
由于南曲入声有些韵部不可读,直接影响昆曲的字音实践。这些韵部的字在昆曲实践中的读音就很混乱,有的既非中州韵,也非苏吴方音(如昆曲“割”读ga7),显然反受它地方音影响。某个韵部既可通混方音,其它各部当然也不规了;入声如此,舒声也会随行;昆曲如此,后起的剧种有何理由不可?所以,我认为,后来许多剧种编撰韵书多有正音方音兼套的现象,不能不说和南曲入声读音混乱有关。我把这种现象称为“南曲入声现象”。对“曷跋”和“恤律”两韵的重新分併,使南曲的入声韵部都成为中州韵可读音,是消除“南曲入声现象”的重要环节。

中国戏曲音韵本是汉语音韵史上艺员和观众自觉实行语言规范的典型。它以表演艺术的形式出发,对近代音的规范起了巨大的作用,不但对纯洁汉语共同语作出了贡献,同时美化了汉语音韵,成为世界众多语种中惟一能以语音为造型艺术的语言。它是一份可贵的文化遗产。南曲音韵是在南戏、北曲与京剧及各地方戏之间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具有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的戏曲表演音韵体系,其完美性的要求不仅属于本剧种,也关系到我国其他剧种的音韵规范。因此,研究和解决南曲音韵中的微疵是一件非常重要、而且迫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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