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北梆子戏迷联谊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北京市河北梆子戏迷联谊会;
成立时间为:2012年3月4日。
第二条 性质:本会是由生活、工作在北京及周边地区的河北梆子戏曲爱好者自愿结成的联谊组织。
第三条 宗旨:本会通过构建交流平台,开展相关活动,为戏迷之间、戏迷与演出团体和戏曲从业者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创造条件,为广大爱好者学习、欣赏河北梆子提供便利,帮助广大戏迷提高欣赏水平和艺术造诣,促进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同时,创新宣传思维与活动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与新媒体手段推动河北梆子演出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吸引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年轻人关注河北梆子、支持河北梆子、喜爱河北梆子,为新形势下河北梆子艺术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指导单位为: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
第二章业务活动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与活动内容主要有:
(一)及时搜集相关演出、活动信息,通过博客、微博、QQ群等媒介向会员公布。根据会员意愿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参与方式。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戏迷聚会、与艺术家联谊、艺术讲座、展览、座谈会、河北梆子进校园等相关活动,设计好活动时间、内容与形式,方便广大会员参与。
(三)联谊会本着充分尊重艺术团体和演职人员劳动成果的原则,长期开展“文明理性·自律观戏”主题活动,主张以购票看戏、积极宣传等方式支持河北梆子艺术发展,原则上杜绝“蹭戏”、“骂戏”等行为。
(四)其他一切有利于宣传、发展河北梆子艺术的多种多样的活动。
请登录会员阅读全文。转载时请注明:来自 /第十九条 职责分工
(一)会长
1.对本会整体发展进行把握和规划;
2.协调本会各机构工作,对联谊会活动进行全局部署;
3.与艺术院团、专家、媒体和其他戏迷组织等保持联系,为联谊会搭建活动平台、创造活动机会;
4.对联谊会以博客、微博、QQ群等媒介正式发布的新闻、公告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5.对联谊会开展活动进行及时的财务审核与成果总结、经验分析。
(二)名誉会长与顾问
1.对联谊会整体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2.对本会各项活动提供相应赞助和支持;
3.协助本会与艺术院团、媒体和其他戏迷组织做好加强沟通;
4.协助本会做好会员专业指导工作,提升成员专业水平。
(三)常务副会长
1.协助会长共同做好本会的日常工作
2.在会长因故无法参加联谊会活动时(例如病事假、本职工作繁忙等情况),负责主持联谊会全局工作;
3.负责联谊会纪律检察工作;
4.对联谊会开展活动初期的预算进行审核,对活动结束后实际资金支出进行审核。
5.完成理事会和会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副会长
1.协助理事会和会长做好本会各项日常工作;
2.分别协调指导1-2个部门的工作;
3.完成理事会和会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秘书长
1.负责联谊会日常事务协调和发展会员工作,对申请入会者进行登记、审核,对会员资料进行整理、保存;
2.负责联谊会活动的财务管理,对各项收入及支出详细注明,并在每次活动后将每项资金预算与实际支出列出详单,与活动资料一起交理论业务部存档保管;
3.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联谊会赞助资金、固定资产进行保管;
4.协助会长完成其它工作。
(六)常务理事与理事
1.与会长协商,对联谊会整体发展进行把握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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