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首次利用国庆黄金周举办的黄梅戏展演周曲终人散,从电视新闻报道和现场看到的情况看,尽管不能说“百分百”的绝对话,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观众满意、演员满意、大家都满意。因为,连续7天的“广场天天演”,连续的剧场低票价演出,为环卫工人、残疾人和重点建设工地的工人的免费专场演出,连续7个晚上十多部广场露天电影,还有各景点的“白天看景、网上看戏”的旅游内容,加上天公作美,多日秋阳灿烂、满城桂子飘香,这次展演周取得圆满成功,这个黄金周充满黄金。
不想再去赞美、再去评价。但我有个假设:假如所有演出都卖票收费,而且为了不亏损、能盈利,票价都不菲(当然对领导要送前排票),那么这个黄金周、黄梅戏会有多少“含金量”?百姓还都是笑脸吗?我想,那一定是另一番景象。由此,我想起了文艺是“产业”还是“事业”的严肃命题。
所谓“产业”就是从事有投入有产出有利润经营行为的企业和机构,现在有“文化产业”的提法。近些年还出现“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的新提法,何谓“支柱产业”?就是不仅有投入有产出有利润,而且,只有规模大、影响大、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产业才能称之为“支柱产业”。文化可以是“支柱产业”吗?实事求是地说,从大文化角度讲,某些旅游景点、主题公园、娱乐场所、动漫基地,具有产业的属性,就某个局部地区而言,甚至可以成为“支柱产业”,但一般的文艺演出包括戏剧演出,可以成为产业甚至是支柱产业吗?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近日有报道,我国的一些文艺团体到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别国的文艺团体去那里是为了赚钱,我们的则是自己掏钱付场地费去那里“镀金”,“产业”无从谈起;北京的“大水泡”(国家大剧院)每年有多少商业演出?赚了多少钱?剧院建设成本收回来了吗?或者说国家每年贴了多少维护费?根本没有这方面报道;在几乎所有城市里,大剧场演出盈利情况如何?为财政贡献如何?哪个城市能拿出来晒一晒?那些动辄数百元、上千元一张票的演出有市场吗?与“大众”有关吗?这些都说明,除了一些民间社团在乡间的简陋演出之外,各类文艺团体包括戏剧团体,要演出大都会亏损,能保本就不错了,谈不上什么“产业”更不是“支柱产业”。那些持“文化可成为支柱产业”想法的人,可能是接受高价票馈赠多了,想朝这个方向改革弄不好就是“伪改革”。
记得十几年前,“教育产业化”歪理邪说盛行,一些家长和学生有不少痛苦的记忆,后来,终于拨乱反正,承认“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义务教育免费了,如今“教育产业”体现在一些教育培训机构方面,而“教育产业化”被坚决摒弃了,即使非义务教育的幼儿园、大学,也不能说是“产业化”,至于高中教育,一些较发达地区也开始把它纳入义务教育了。我希望对于文化特别是文艺演出,也来一次拨乱反正,旗帜鲜明地摒弃“支柱产业”的提法,让它高高举起公益的大旗。
如何让文艺演出(包括戏剧演出)三点兼备:一是普通百姓能经常看到戏、在剧院看得起戏、还能广泛参与演戏;二是演员有戏演,能展示自己才华,且有较高收入,没有滥竽充数者;三是政府既有方向上引导的责任,更要保证财政上有适当投入并逐年增加,为群众正常的文化消费买单——这些应该是文艺改革的方向,我以为,作为“最有戏的城市”和正在打造“戏剧之都”的城市安庆,应该充分总结这次黄梅戏展演周的经验,为文化改革做一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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