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秀珍,女,生于民国24年(1935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祖籍未详。曾任包头市民间歌剧团艺委会主任,副团长等职。
郝秀珍1951年参加绥远省归绥市民艺剧社,1959年调包头市民间歌剧团工作。其戏路宽,小生、彩旦、青衣都能演,尤以生角、彩旦见长。
郝秀珍的表演特点:自然、洒脱、夸张而分寸得当,富于激情却毫不造作。尤能准确抓住角色本质特点大胆刻画人物,使舞台上的一招一式,举手投足均反映出角色性格特征,使所扮演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在唱腔方面,郝秀珍吐字清新、口齿伶俐,音调优美,具有浓郁乡土气息,以情带声,动人心弦。
郝秀珍所扮演《方四姐》剧中的讨人嫌、《邻居》剧中的白花花、《柳树井》剧中的刺儿菜和《借冠字》中的刘四姐、《打樱桃》、《拜月记》中的生角等,虽然行当不同、性格各异,但经她的精心刻画均十分精彩,以各自特有的姿态出现在舞台上,使观众拍手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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