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初,王景云因生育退出演出,豫华豫剧团一时没有叫座主演顶替。在这种情况下,由前经理王焕章先生(王景云之父)出面,只身前往徐州,请来蜚声剧坛的著名表演艺术家陈素真女士。陈素真的莅兰演出受到了各界观众的热烈欢迎,也使得正处于上升趋势的豫华剧团,度过了主演空缺的时期。
陈素真在豫华演出期间,分配上是“三七”提帐,即演出总收入中,陈提取百分之三十,其余百分之七十由剧团上缴“娱乐税”之后全体人员分配。这种分配方法多少影响到了剧团及全体人员的收入。陈素真演出三个月后,剧团便解除了合同。陈素真离团后由王景云继续担任主演。
195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