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奏鸣曲式写成的乐曲,至少要具备两个富于对比的音乐主题,它们是构成整个乐曲的核心。
用两个不同性格的主题构成戏剧性的对比(既有对比,也有内在的联系、统一),是奏鸣曲式的重要特点,也是音乐发展的动力所在。这正如一出戏有两个性格相异的主人公一样,通过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内在联系,形成剧情的发展主线。
奏鸣曲式中的两个“主人公”,就是“主部主题”和“副部主题”。对它们的原型音调以及调性最好要记住,对它们各自的音乐性格及所塑造的形象也要能心领神会,这样才能辨别它们在乐曲各个部分出现时所起的变化。
对主题进行变化发展是音乐创作的重要手法,在奏鸣曲式中尤其如此。除它们的原型外,在连接部、结束部,特别是在展开部,往往只出现一些不完整的主题因素。如只出现主题的几个特征音或片断音调,甚至只出现主题的特性节奏等等。如果能牢记主题的原型音调,就能在千变万化中识别出它们的庐山真面目。这对分析了解乐曲至关重要。
另外说明,虽然音乐主题称呼上有“主”有“副”,但那只是为便于区分,实际上这两个主题的音乐意义是同等重要,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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