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子舞”流传于滇东北地区苗族民间,因用笛子伴奏而故名。 笛子舞是群众性的自娱舞蹈。多在喜庆之际、节日期间、劳动之余以及婚娶酒席期间进行。苗族喜好歌舞,凡男女青年进行歌舞时,父母兄嫂都集聚围观,以自己的子女弟妹善舞而自豪。已婚的男子、妇女也均参加舞蹈。 除芦笙外,滇东北地区的苗族特别喜爱笛子。笛子短小,携带方便,音域宽阔,声音高亢,传得很远,是最能表达男青年心曲的乐器了。每个男娃娃都喜欢在腰带上插一支竹笛,这些竹笛几乎个个青少年都能制作,特别是放牧者,在山野放牧、田问劳动或赶街路上,随时都可以吹奏。若遇异性,亦是传递情感的好媒介。
生活在易门县、嵩明县、寻甸县一带的苗族青年,在汲取兄弟民族“打歌”、“跳乐”、“跳脚”等舞蹈形式的特点后,逐步形成自己以笛子伴奏的笛子舞。 笛子舞是一种自娱性很强的舞蹈,除去丧葬时不能跳以外,部分地区在盛夏和初秋之际,认为笛子舞曲的声音会“引来冰雹”,对庄稼不利,因而忌跳。除此以外,随处可舞。 (文章作者: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