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在苗族诸多种自娱性和表演性“鼓舞”的基础上,人们又创造出了由四人同时敲打作舞的《四面鼓舞》。这种“鼓舞”流传在湘西的凤凰县和贵州省松桃县苗族聚居的地方。该舞男女均可参加,四人分别站在鼓面前,双手持槌击鼓。在统一的节奏下边击鼓边表演规定套路。每一套路动作完成后,大家按顺时针方向换到下一鼓面位置,再进行其他套路的“鼓舞”表演,既有表演性又有娱乐性。 苗族演奏芦笙、以芦笙伴舞的历史,自宋代已有记载。清代刻本《广舆胜览》中的舞蹈形象与“每岁孟春,择平地为月场,男吹芦笙,女摇铃,盘旋歌舞,谓之跳月”,分明是对现在所谓《铜铃舞》的记载。 曾生活于洞庭湖畔的苗族先民,以鸟为图腾,因而今日苗族妇女的头饰银冠与彩条长裙,仍充满着锦鸡羽毛的斑斓色彩和飞鸟图案。至今贵州省黔南 苗族,保存着一种源于古代祭祀的大型舞蹈《芦笙堂》。表演时,由男子吹奏芦笙,专人敲击铜鼓,身着盛装、头戴银冠的少女,微乍双臂作鸟态款款起舞。这种情景与云南省开化出土的2000余年前铜鼓鼓面上的纹饰极为相似。此外,从云南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形贮贝器上的“击鼓歌唱图”中,可进一步窥探到苗族与古代百越部族及铜鼓文化间的密切关系。 在苗族的自娱性舞蹈中,还有头戴银冠、身着彩条长裙模仿锦鸡动态的《锦鸡舞》;头戴羽冠、模仿雉鸡相斗、跳跃、嬉戏,含有杂技技巧的男子双人《芦笙舞》和源于妇女刺绣、搓麻等家务劳动的《板凳舞》等。 中国苗族的支系繁多而分布广阔,形成了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歌舞品种。除以上介绍者外,贵州省“花溪苗”的《芦笙舞》、“红粘苗”的《跳硐》、“花苗”的《花树舞》、流传在丹寨县的《古瓢舞》、云南省苗族的《芦笙舞》、广西壮族自治区苗族的《芒哥舞》,以及《斗牛》、《牵羊》、《花棍舞》等,种类之多不胜枚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