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教程》使用说明:
一、《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教程》由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朝鲜族舞蹈教材组成。每个舞种划分为“形态”、“动作”、“短句”三部分。
二、动作说明以文字描述为主,图片说明为辅。
三、“统一动作名称”是为规范不同舞种中的相同动作的名称。各舞种中凡与“统一动作名称”相同的动作,将不再重复描述具体做法。
四、教材中所涉及的舞蹈动作、短句名称不用引号。
五、文中出现的量词,为区别音乐节拍所用的阿拉伯数字,均以汉字标示(如:动作四拍完成)
六、描述动作的音乐长度以拍或乐句为单位。例如:“1—”表示第一拍;“1—4”表示第一至四拍;“[1]”表示第1个乐句(包括八拍、九拍、十二拍等);“[1]—4”表示第1乐句的前四拍;“Da”特指每拍中的后半拍。
七、按民间舞教学的习惯方式,正文中的“重拍”有时指小节中的强拍,有时指一拍中的前半拍。
八、舞蹈动作以人体自身方位结合舞台方位进行记录。人体自身方位以舞者自身前、后、左、右为标准叙述动作的运行过程。例如:“右脚向前迈一步”、“右脚抬至右前上方”、“左臂前抬”等,不论身体如何转变方向,始终以舞者自身的方位为准,舞台方位是将课堂视同于舞台分为8个点(见下图),并以此确定身体朝向。例如:“体对1点,目视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