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舞一词并不像古典芭蕾舞或中国安徽花鼓灯那样能说明某一种舞型,所以有些人只把它看作“新兴舞蹈”、“先锋舞蹈”、“前卫舞蹈”的同义语,以强调其“摩登”。但是,如果只从时间概念上来看,现代舞如今也并非都是“摩登”的,因为它发展至今已近百年,就其先驱者邓肯的舞蹈来说,人们至今也仍称之为“现代舞”。为了使其称谓更能说明其舞蹈特质,使用“现代主义舞蹈”一词来称呼更为恰切。 现代主义舞蹈,主要以其美学观念特殊而与传统艺术相区别。它以反对历史悠久的古典芭蕾舞开始,进而对一切舞蹈传统观念,乃至要求背离一切公认的舞蹈原则,甚至使舞蹈变成一种非舞蹈的罕见存在。一代又一代的现代主义舞蹈家们不停地在花样翻新上下功夫,以标榜自己在舞蹈上的新发现。于是,不仅各个舞蹈家问在舞蹈主张和舞蹈面貌上歧杂多样,就是一个舞蹈家也常常提出几种不同的舞蹈主张,创作出面貌不同的舞蹈作品来。美国现代主义舞蹈家海伦·汤米尼斯在其演出宣言中曾概括过这一舞蹈流派的与众不同之处:它“不存在普遍的规律,每一个艺术家都在创造自己的法典。”这大约可以说明现代主义舞蹈的最主要特征。
这一特征在具体的舞蹈实践中大致体现为: (1)舞蹈者不穿芭蕾舞鞋与舞裙,不按古典芭蕾舞动作体系进行专业训练,不必顾及已经存在的任何一种舞蹈形式以及公认的舞蹈法则,也可以不受形式美规则的限制,而任意设计任何舞蹈样式; (2)舞蹈中不必塑造人物形象,不必表现故事情节,不必表现生活场景,总之,舞蹈要排除“再现性”,而强化“表现性”,表现抽象的观念,表现“自我”,表现内心的冲动,表现本能,表现潜意识,表现直觉、幻觉和梦境; (3)舞蹈也可以不表现“自我",而只是一种“纯动作性”的表演,有了动作就有了一切,不要求动作体现什么内容; (4)尽量排除舞蹈创作人员在创作中的主观作用,使创作不受意识的支配,而具有最大限度的任意性; (5)舞蹈以内容失去客观性为高,含义模糊,观赏者认为表现了什么就表现了什么; (6)舞蹈走向非舞蹈化,把人们生活中任何的动作都视为舞蹈;
许多现代主义舞蹈家倡导创新,倡导舞蹈充分表现人们的真情实感,并为之在技术上刻苦钻研,丰富人体的表情手段,开发了人体表演新区,对于舞蹈艺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但是,现代主义舞蹈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和违反艺术规律的表现也往往是十分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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