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作曲家创作乐曲,也象文学家写诗歌、小说一样,有一套表情达意的体系,那就是音乐语言。音乐语言包括很多要素:旋律、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区、音色、和声、复调、调式、调性等。一首音乐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美,要通过多种要素才能表现出来。
【旋律】又称曲调,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和强弱关系而组成的音的线条。它是塑造音乐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乐的灵魂。
【节奏】各音在进行时的长短关系和强弱关系。由于不同高低的音同时也是不同长短和不同强弱的音,因此旋律中必须包括节奏这一要素。
【节拍】强拍和弱拍的均匀的交替。节拍有多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叫“拍子”',正常的节奏是按照一定的拍子而进行的。
【速度】快慢的程度。为使音乐准确地表达出所要表现的思想感情,必须使作品按一定的速度演唱或演奏。
【力度】强弱的程度。音的强弱变化对音乐形象的塑造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音区】音的高低范围。不同音区的音在表达思想感情时各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
【音色】不同人声、不同乐器及不同组合的音响上的特色。通过音色的对比和变化,可以丰富和加强音乐的表现力。
【和声】两个以上的音按一定规律同时结合。和弦进行的强和弱、稳定与不稳定、协和与不协和,以及不稳定、不协和和弦对稳定、协和和弦的倾向性,构成了和声的功能体系。和声的功能作用,直接影响到力度的强弱、节奏的松紧和动力的大小。此外,和声的音响效果还有明暗的区别和疏密浓淡之分,从而使和声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