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演唱艺术,在长期发展中也形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与专业技巧。在演唱上注重字与声、声与情之间的关系。清晰准确地表达字音与词义,是唱功的第一要求,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演唱方法与技巧。演唱一般包括发声、吐字、用气、装饰唱法等。其目的在于表达戏剧中人物的思想感情。唱出曲情,以情动人,才是演唱艺术最高的审美标准。戏曲众多的演员,在演唱上的贡献,莫过于唱腔上的流派创造。演员和乐师在本剧种腔调基础上创造的流派唱腔,更具有音乐作曲的实践意义。京剧旦行表演艺术家梅兰芳与琴师徐兰沅合作创腔,就是典型的事例。京剧中旦行的梅(兰芳)派、程(砚秋)派、荀(慧生)派、尚(小云)派,老生行的余(叔岩)派、马(连良)派;越剧中小生行的范(瑞娟)派、徐(玉兰)派、尹(桂芳)派、,旦行的袁(雪芬)派、傅(全香)派、戚(雅仙)派、吕(瑞英)派,都是在唱腔艺术上享有声誉的流派。
戏曲中的唱腔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抒情性唱腔,其特点为速度较缓慢,曲调婉转曲折,字疏腔繁,抒情性强。它宜于表现人物深沉而细腻的内心感情。许多剧种的慢板、大慢板、原板、中板均厉于这-类。
第二种是叙事性唱腔,其特点为速度中等,曲调较平直简朴,字密腔简,朗诵性强。它常用于交代情节和叙述人物的心情。许多剧种的二六、流水等均属于这一类。
第三种是戏剧性唱腔,其特点为曲调的进行起伏较大,节奏与速度变化较为强烈,唱词的安排可疏可密。它常用于感情变化强烈和戏剧矛盾冲突激化的场合。各戏剧中的散板、摇板等板式曲调都属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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