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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乐种生存的共性与特性——论“民间乐社”与“私伙局”的文化现象

中国音乐文化·第二届广东汉乐理论研讨会论文

  内容摘要:民间音乐是由历代人民群众集体创作,以口传心授为主要传承途径,以自由流变为基本存在方式的音乐载体,从而构成了民间音乐的三大特征。

  由于“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广府文化”三大民系在岭南文化史上地位的确立,由于地域、语言、习俗的不同,因而促成了音乐文化的多元化,形成了岭南音乐——“广东音乐”(粤乐)、“潮州音乐”、“广东汉乐”三大乐种。

  岭南音乐三大乐种得以生存与发展,众多“民间乐社”和“私伙局”的普及、推动,是功不可没的。广东人所创造的文化对全国有巨大的贡献,形成了适应时代所需,符合我们国情的新的文化理念。

  关 键 词:岭南文化、民间音乐、民间乐社、私伙局、文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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