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早期的青铜器。为武王时期有司(官名)利所作的祭器。1976年出土于陕西临潼。是已发现的时代最早的西周青铜器。高28厘米,口径22厘米。圆形,侈口,鼓腹,双兽耳垂珥,圈足下附有方座,造型庄重稳定。以云雷纹为地,腹及方座饰兽面纹,圈足饰夔纹,兽面巨睛凝视,森严可怖。腹内底部铸有铭文4行32字,述及武王伐纣在甲子日晨,并逢岁(木)星当空,与《尚书·武成》、《淮南子·兵略训》等古代文献所记相合,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利簋铭文“岁鼎”补释
晋侯之臣
利簋是西周早期的标准铜器,史料价值重大,自出土以来唐兰、于省吾、张政琅、徐中舒等诸先生都作过考释1,但该器铭文中“岁鼎”一辞,各家分歧较大,其中以张、于两先生观点较为精当,因而接受者较多。但对照先秦两汉文献,似仍有未尽美之处,爰不辞固陋,作补释如下。
张先生释“岁”为岁星(木星),其说至确。古代星占家以岁星运行结合分野说预占戎事,文献记载颇多2,铭刻文字也往往有将岁星或太岁(岁星的虚拟反星)与军事相连者,如《毛公鼎》“用岁用政(征)”,六十年代湖北荆门漳河车桥战国墓所出“兵避太岁”铜戈也可为证。此学说源远流长,直至汉代,《汉书·艺文志》“数术类”仍有相当存目,不赘述3。但张先生据清人郝懿行《尔雅义疏》观点,释“鼎”为“丁”,转训作“当”,意为“岁星当前”,稍嫌迂曲;于先生则迳释作贞卜之“贞”,形正义误,核诸同时期的周原卜辞,“贞”皆作 ,故亦有可商之处。其实在古代文献与简帛佚籍中,确有星占术语“当”,但却是专指天象物候与历法推算相合,如《史记·乐书》云:
子夏答……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
长沙子弹库楚帛书亦云:
其□□日月则 绌不得其当。
马王堆帛书《五星占·木星》则曰:
岁星出[入不当其次,必有天 见其所当之野,进而]……见其所当之野,其[国凶,不可举事用兵。出而易所,当之国受]央(殃),其国必亡。
反之,若推算与实测不符,则为失当,称之为“淫”,意为过、乱,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梓慎之语曰:
今兹宋郑其饥乎!岁在星纪,而淫于玄 。
由于古人相信岁星与吉凶相关,而且当时岁星十二年一周天的观念与木星实际运行周期不尽相合,所以,古代文献还有岁星失当却仍得岁大吉之例。《左传》昭公三十年史墨曰:
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
按诸《左传》昭公十年,“岁在颛顼之虚”(即玄 ),则昭公三十二年岁当在析木,但实际却在越分野所属的星纪,按例,这一超辰现象应被视为“失当”,但越国仍因其分野得岁之正而不可伐,可见在古人的观念中,“岁当”与否与战事吉凶并无直接关系,所以利簋之“鼎”不应释作“当”,而应按其字形直接隶定为“贞”,但非贞卜之贞,而应是星占专门术语,意或可训为“正”,贞、正古书常通,4例不备举。如此,“岁鼎”即为“岁星得其正位”之义,正与《国语·郑语下》武王伐纣“岁在鹑火”的记载相合。
东周文献中仍保留了“岁鼎(贞)”的这种用法。《楚辞·离骚》曰: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案,《史记·天官书》云:“岁星,一曰摄提”,则“摄提贞”即“岁贞”。又,孟陬(即陬訾)包括了二十八宿中的(营)室、壁两宿,在十二辰中属寅,所以,此句意为降生恰齐鲁书社1989年版)逢寅年、寅月、寅日,年、月、岁皆得阴阳之正。很明显《尔雅·释天》之说源于此;而且若“陬为正月”则“孟陬”就同义反复了。同时,我们注意到利簋器主身份为“右史”,在周代观象制历本是史官之职掌,而当时天文历法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具有星占性质,所以《国语·郑语下》武王伐纣“岁在鹑火”的记载是可信的。而马王堆帛书《五星占·木星》也有类似记载:
[岁]星以正月与营室[出东方,其名为摄提格……]
显然,“摄提贞”在语法上与“岁贞”是等构的。
除了先秦文献外,此类词例还见于汉代杨雄所著《太玄经 玄首都序》中,其文曰:
赞上群纲,乃综乎名,八十一首,岁事咸贞。
《太玄》为杨雄仿《易》所作,文义晦涩难解,“赞”大致相当于易爻,“纲”指《玄》之八十一首,八十一首为729赞,按两赞合一昼夜,计364又1/2日,再加 、赢两赞,正得一岁之日,谓阴阳消长、万物盛衰之事皆正,似义亦相当于“岁贞”。若此说不误,则利簋的这一记载为古代思想与天文志研究提供了一条珍贵的早期史料。
注释:
1. 唐兰:《西周时代最早的一件铜器利簋铭文考释》,《文物》一九七七年八期;于省吾:《利簋铭文考释》,《文物》一九七七年八期;张政琅:《利簋释文》,《考古》一九七八年一期;徐中舒:《西周利簋铭文笺释》,《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一九八O年二期。
2.可参《左传》昭公元年、昭公八年、昭公三十一年,《国语·周语下》与上引马王堆帛书《五星占·木星》等。
3.关于岁星与太岁的有关问题,清人王引之《经义述闻·太岁考》论述详尽,可参。
4.高亨:《古字通假汇典》页60,齐鲁书社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