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中山
筝是我国人民喜闻乐见的民族乐器,迄今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了。两千多年来,经过历代艺术家的创作、整理、推广,不但在汉民族地区形成了河南、山东、潮州、客家、江浙等等异彩纷呈的传统演奏流派,还影响和派生出伽倻琴、雅托噶等少数民族乐器,出现了不少彪炳乐坛的筝乐大师,传播了一大批深受群众欢迎的脍炙人口的乐曲,而且在很早便已传至日本、朝鲜、蒙古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并在那里生根发展,长盛不衰。
古筝何以有如此之魅力?一般人很容易联想到它那富于民族特色的造型、优美动听的音色、出神入化的民族情韵和丰富多彩的表现力。是的,从一般意义上讲,这些足够了。但从另外的层面来看,古筝存在的文化价值,还在于它浓缩地反映了近三千年来,中华文明的印迹,炎黄子孙对天地万物、对宇宙的理解,东方人独有的审美情趣以及对人间悲切、哀怨的感受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它是华夏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与境外文化交流的增强,古筝艺术在我国港、澳、台以及东南亚、欧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得到了迅猛发展。不但涌现了大批华裔或亚裔的古筝爱好者,而且愈来愈多的欧洲人也对中国的古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形成了庞大的古筝“海外兵团”;在我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学校素质教育的广泛开展,古筝学习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除了全国各艺术院校都设有古筝专业外,各地的少年宫、文化馆大都有古筝辅导班,有些地方出现了数百、甚至上千人的古筝培训班或民办古筝艺术学校,据有关方面估算,国内外古筝学习热潮方兴未艾,学习者已逾百万之众。毋庸置疑,古筝是中国学习人数最多的民族乐器,成为了中国民族乐器中名副其实的生力军。
当前,“古筝热”中人们最为关心的是教与学的问题。可能由于参与了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音乐学院的考级曲目制订和相关工作,因此我们接到许多这方面的来信和来电,尤其是全国考级规定曲目中所应遵循的规范和相关知识大家更是急于了解,希望能就此给予解答。下面选摘的《古筝教学笔记》,是几年来应邀在北京中山音乐堂举办的《打开音乐之门——中山‘谈’筝》系列音乐会中使用的部分讲稿和教学笔记,应《乐器》杂志要求整理出来在此发表,希望对这些古筝学习者和筝友们有所帮助(谱例请参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主编的《全国古筝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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