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新宇
熟悉古代书法史的人都知道,以“二王”为核心的魏晋书法,确立了后世书法艺术的人文传统和审美基调。遗憾的是,王羲之这个超逸群贤的绝世楷模,却早已没有一纸真迹流传,由此引发了令人困惑甚至尴尬的问题:书法是一门技术性极强的艺术门类,取法传承自然离不开名家楷模的经典作品,而宋明帖学不过是以钩摹、翻刻的二王刻帖或石刻为取法依据发展而来;清代尊碑抑帖之风,多以二王真迹失传、刻帖辗转失真为借口。尊帖也好,非帖也罢,褒贬得失均系于复制品,与二王真迹无关。真迹不传,二王斯在?复制品到底承载了什么信息,书法艺术的传统如何在复制品中寻觅?传统究竟在何方呢?要探寻诸如此类的问题,恐怕仅仅凭借临池功夫是无济于事的。
众所周知,文学、艺术的创作主体源自文人士大夫的知识群体,“以人为本”的一贯旨趣,使得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间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鲁迅先生在《汉文学史纲要》一文中称:“必有藻韵,善移人情,始得称文”。书法亦然。康有为云:“能移人情,为书之至极”,即此。那么,魏晋书法如何移人情?又何以成为绵祀久远的传统基调呢?
我们不妨看看黎虎先生对魏晋时期书法艺术的历史地位及其文化价值的评述,其云:“书法作为士人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在那个讲究人物品藻的时代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在那个讲究门阀等级观念的时代中,书法体现了家族的文化地位。因此书法遂由汉魏之前的社会底层文化至魏晋南北朝上升为上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了超越艺术价值之上的社会价值。”换言之,魏晋书法与魏晋文学一样,是作为上层文化的表征而形成和存在的。这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雅文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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