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字、衬词、衬句 我国民歌歌词中,常穿插—些语气词、形声词,根据使用字数多少,称为衬字、衬词或衬句。如“哪”、“晦”、“嗬”、“溜溜”、“得得”、“亲亲哪”、“—朵莲花落”等。记谱时,—般在衬句上加括号,与歌词区别。它们是歌曲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生动地表现歌曲的思想感情和在音乐结构上,都起着重要作用。有的民歌即以衬词或衬句为曲名,如《溜溜歌》、《得得调》等。在曲牌体或板腔体唱腔的唱词中,为了使文义顺畅和更具情致,于基本句式结构之外附加的字,名衬字;梆子、皮黄等剧种中或称垫字。基本句式结构以内的字,称为正字。南曲中的衬字—般不超过三字(所谓“衬不过三”) ,多为表现语气或情态的虚词,加于句前或句中,不占板数。北曲中的衬字则不作限制;因北曲板数无定,如衬字多,则可增加板数。衬字在曲谱中字体略小。如《白罗衫·看状》:“记当日在井边相会,那老孤**诉苦哀哀。见他千愁万恨思儿态,我曾许彼遍相握。做不得巨卿果到元白宅,早难道娄祐当年养吕莱,愁无奈,何日得除奸报母,苦尽甘来。”板腔体(如梆子、皮黄)唱腔中衬字的运用比较灵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