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语言 艺术语言之一。音乐艺术借以表达思想情感、塑造音乐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一切表现手段的总称。广义包括旋律、节奏、和声、复调、配器、调式、曲式等表情性及描写性手段;狭义专指旋律这一主要手段。特征是以表现情感为主。比其他艺术语言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本身又因表达的共同性而易被不同国家或民族的人民所理解,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艺术语言。
音乐形象 运用音乐语言塑造的具有一定思想情感内容和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是作曲者对生活的情感体验和心理感受的艺术概括。通过创作、演唱或演奏等得到表现,并在欣赏者听觉的审美感受和联想、通感中最后完成。具有浓厚的情感色彩和在时间流动中的活跃性、发展性,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时代性、民族性与音乐家艺术个性的统一。理论界也有的不同意音乐形象的提法,认为只有具体可见的形象才是形象。
音乐主题 乐曲的核心部分。指作为音乐形象塑造基础的一句或一小段相对完整、明确的旋律。一般乐曲均由1个或1个以上主题的陈述及展开构成。音乐形象的主要特征,均可集中显现于主题中。可以是多种因素结合构成的对比性主题,也可以是单一的主题核心发展成的统一性主题。在器乐作品中,音乐形象的主题可有标题性意义,如命运、英雄、爱情、人民等等。
音乐的表现性 又称"音乐的表情性",与"音乐的描写性"对应统一。指音乐长于直接抒发情感的美学特征,是音乐艺术塑造情感化音乐形象,对生活进行审美品价的基本方式和手段。音乐反映生活主要是通过人在生活中的情感体验,借用能表现特定情感的音乐语言,直接予以抒发,并间接地揭示与之相应的生活现实。
音乐的描写性 又称"音乐的造型性"。与"音乐的表情性"对应统一。指音乐乐音运动能以显示生活原型的某些外部特征的性质。如可摸拟风声、水声、鸟鸣、马嘶等。是音乐塑造形象的重要手段,但有一定的局限性。一般音乐作品,多以表情性为主、造型性为辅,是两者的和谐统一。
音乐的戏剧性 指音乐可以表现戏剧冲突、对比或变化的美学特征。多见于歌剧或舞剧音乐,较大型的标题性器乐曲或交响乐等。前者可薬e剧作表现的冲突相应展开或作为全剧序曲呈示概括;后者则在作品本身显现出矛盾对比或冲突的特性。
音乐的确定性 音乐的美学特征之一。与"音乐的不确定性"对应统一。指音乐能够表现某种确定的情感或生活内容。生活中一切同声音因素相联系的现象,均可通过一定的乐音运动表现出来,塑造出相对确定的音乐形象。人们对音乐的美感差异,并不表明音乐表现内容本身的不确定。也有的观点不同意音乐内容有确定性。
音乐的不确定性 音乐的美学特征之一。与"音乐的确定性"对应统一。指音乐语言由于没有视觉性,一般难于具体地描写或表现人物、事件的社会生活背景、外部特征、事变原因等,即音乐形象有相对不确定的一面。在音乐创作和欣赏中,由于美感的差异,也易使音乐形象的呈现相对不确定。也有人认为音乐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