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汇报报道:著名老作曲家吕远针对有人最近提出了第四种唱法———“民俗唱法”一事,日前断然表示:民俗唱法的提出,其实是目前流行的把声乐表演分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这种划分是不科学的,不利于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和全民音乐素养的提高。
吕远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都包含雅文化和俗文化两个方面,这两方面在互相影响和吸收的同时,又与其他民族的声乐艺术互相影响和吸收。其中,美声唱法是从欧洲,主要是意大利吸收进来的一种对音色、音域、音量等具有较全面规范的声乐品种,在它的影响下,我们的声乐界逐渐形成了我们民族的美声唱法。如果把不同的唱法从渊源上割裂开来,如把民族唱法局限为某一部分歌唱家的唱法上,把“通俗”唱法限定在某些流行歌星的唱法上,这会导致音乐艺术的片面化,不利于声乐事业的全面发展。
吕远认为,在声乐比赛中有着“纯”声乐比赛和非纯声乐比赛的差异。前者有时有特定的、严格的规范,例如某些权威性的国际美声唱法比赛。而电视台举行全国歌唱大奖赛,应该是非纯声乐比赛,设立美声唱法项目,应该提倡歌手在吸收意大利美声唱法优秀成分的基础上,演绎中国风格的美声唱法,以形成民族的美声学派。而不应去比赛谁唱得更符合意大利标准。这就像意大利不会举行全国性的中国铜锤花脸唱法大奖赛,去比谁唱得最像裘盛戎和金少山一样,这么做不合国情也不合时宜。
吕远说,不宜把中国的声乐艺术比赛限定在三种唱法的框架里。如果坚持要区分三种唱法,就不宜拉在一起比赛。他说自己多次在当评委时为打分的矛盾规范感到困惑。例如,美声唱法的规范忌“白声”,而紧接着出场的“通俗”歌手满嘴白声,这个分数该怎么打?再如美声唱法规范里忌“喊”,而随后出场的歌星靠大喊煽情。“通俗”唱法常常有美声唱法的“反规范”,从艺术上说,这里有可能隐藏着混乱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