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音乐又称圣乐。它既传达上帝给人们的启示,又表现信徒对上帝的崇敬、赞美、信靠和祈求。
宗教音乐是欧洲艺术音乐的源头。在18世纪以前,欧洲音乐主要以教会音乐为主,而教会音乐则以圣咏为主。圣咏是指单声调,没有固定节拍的基督教歌曲,分东方圣咏和西方圣咏,前者例如亚美尼亚圣咏,拜占庭圣咏等,后者例如安布罗西圣咏,格里高利圣咏等。18世纪启蒙时期以后,音乐开始向世俗化发展,进入蓬勃发展的时期。但教会音乐仍然占据着中心地位。从巴洛克时期、古典时期到浪漫时期,众多的音乐大师们给我们留下了极其丰富的宗教音乐遗产。
弥撒曲
天主教所用的复调风格的声乐套曲。15世纪以前,是没有伴奏的清唱曲,15到17世纪改为由清唱和管风琴交替进行。17世纪起采用管弦乐伴奏,并插入独唱、重唱等。歌词用拉丁文。结束时的唱词有“Ite,Missaest”(意为“回去吧,弥撒礼成”)之句,Missa之名由此而来。弥撒曲分普通、特别、安魂、婚礼、主教等类型,以普通弥撒用途较广,通常包括垂怜曲、荣耀经、信经、圣哉经或三圣经、祝福经、羔羊颂等六个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