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古筝论文一旦涉及到古筝历史时,往往会把李斯的一句话拿出来作为证据,这就是“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并且经常会有人表示,这是李斯对秦国古筝艺术的赞赏和肯定,这样的文章我很是看过一点。很多人也就把古筝顺势称为“真秦之声”。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李斯,作为一个历史名人,他对古筝的态度真是像一些古筝论文上理解的那样吗?
目前,关于李斯和古筝之间,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一篇文章《谏逐客书》。在这篇文章里他提到了筝。所以,一般来说我们必须从这篇文章入手来分析。但是,可是,但可是,可但是,这篇文章是该死的文言文,还是先秦时期的,这比较难看懂。我觉得,大概第一个人在引用时发生了误读,所以后来很多人也就以讹传讹了。搞得好像李斯就是古筝艺术的坚定支持者一样。不知道为何大家在引用这样的一段资料时,竟不去好好查查原文,看看第一手资料。
其实,只要具备一点文言文阅读能力,大致看一遍李斯的这篇《谏逐客书》,就能明白李斯的原意到底是什么。
“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确实有这一句。但是这句话是不完全的,它还有下文,必须联系在一起看,不然就断章取义了。
这段文字应该这样来截取:“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大概翻译成现代人都看得懂的白话文就是:敲着瓦盆,弹着筝,拍着大腿,嗷嗷唱歌,搞的人非常爽的,这是秦国的地道音乐。那郑卫的民间小调靡靡之音(这可是孔圣人评价的),《韶虞》《武象》等乐曲(这个了不得,大概属于欢乐颂级别的),却是外国的音乐。可如今抛弃了秦国地道的敲瓦盆音乐,而用郑卫之音,不弹筝了改用《韶虞》等音乐,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这些外国音乐更加可以满足耳目官能的需要罢了。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李斯把筝拿出来说事是要做什么了吧!这厮是拿筝和韶虞武象做对比,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啊!这里大概还得给一些古筝论文写作者普及一点历史常识。
李斯是战国末期开始在历史舞台上崭露头角的。李斯并不是秦国人,却跑到秦国服务。当时秦国的外来人才很多,李斯就是其中一个。但是一段时间里,由于外来人才对本国人产生了竞争,于是有些秦国贵族便给秦王施加压力,让他驱逐这些没秦国户口的外来户。李斯得到了这个消息,便给秦王上书,这就是著名的《谏逐客书》。在这篇千古名文中,李斯明确地阐明了自己的“拿来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想。只要是人才,就应该使用,并不是本土的就好。他在文章中举了大量例子,比如提到秦王比较喜欢的和氏璧啊,太阿剑什么的宝贝,没一个是秦国本地出产的。然后就提到古筝,这个上面已经翻译过了。总之,他是在做一个类比,以此来说服秦王改变驱逐外来户的这样一个主张。
所以,李斯是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中,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提到了古筝的。这段记载一方面可以说明古筝是秦国的一个特色文化;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在当时来讲,古筝的地位最起码从宫廷角度来说,是在《韶虞》《武象》等之下的。我们不好说李斯是不是真喜欢古筝,但是从他的这篇《谏逐客书》里,从这篇第一手资料来看,他是在拿古筝与《韶虞》做对比,说明自己的政治主张,这里应该不存在他对古筝的赞美。所谓的“真秦之声”,最正面的理解也是一种对当时文化状态的客观描述,而不能随便看成是赞美之词。#p#分页标题#e#
当然,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某个人,哪怕是某个极其权威的人物,他的评价也未必真有价值。即使李斯说古筝艺术是垃圾,这也无伤大雅,无损于古筝的艺术价值。真正有伤大雅的是一些文章作者对文献的一知半解,以及不负责任的治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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