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流动的建筑”,它有着一定的结构,或工整严谨,或形散神聚,但无论如何却不会凝固成形。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比如听同一个乐曲的演奏,甲有甲的演奏方法、阐述方式,乙又有乙的表现途径或形态,等等。他们面对的是具有同样结构的乐谱,但是因为他们具体的表达不同,经过日积月累也便形成了自己的演奏谱,而演奏也便带上了自己的一些主观的色彩或说是个人的一些风格特色。
同样的,我们的古筝教学中,同样也是不会凝固成形的。同样一个作品,甲老师有甲老师独特的教学方法,乙老师也有乙老师教学的独门绝技。我们不能机械的判定教法的对与错,因为其中所包含的个人的体悟、个人的主观因素太多。换个思维方式思考,如果每个老师在教同样一首作品,都采用同样的教法,从指法到音乐的表达,那将会迎来音乐的悲哀。因为多样化没了,音乐已经定型了。
在古筝教学中,方法是很重要的。这里我要谈谈古筝教学中的启发式教学。教师凭借自己以前所学的东西进行灌输,并非好的方法。这样教出来的学生,即便弹得好,称其量也只能做个弹匠,而不会成为家。而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就不一样了,启发的教学法很大程度上是尊重学生的一种体现。灌输式的教学容易造成学生的思维定势,因缺乏思考而在音乐方面多体现得呆板,其效果也如走马观花。启发的教学方法就不一样了。老师可以从学生的家庭、社会、文化等背景,以及他们自身性格心理、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等出发,有意识地去引导去刺探,激发起学生自己思考的能动,进而激发他们学习的热情。这样才能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构思音乐的表达。这也正如让学生们写一个命题作文一样,他们怎么去写,应该让他们自己思考,或者老师先予以引导,而不一定急着告诉他每个段落的铺排。我们只要保证基本的构思正确,行文没有错误就可。弹琴也同样的道理,每种指法的演奏无可挑剔,音乐旋律强弱变化起伏有致,音乐的感觉很好,这些才是关键的。而不一定因学生没按照老师的方法而大加批评。面对同一个乐谱,可以殊途,但一定要同归。我们拿《蕉窗夜雨》做例子。有些老师喜欢那种春雨甘霖清新舒畅的风格,有些则借以表达那种客居异乡的离乡别愁,等等。这诸种表达都是可以的,我们不能以自己的所好而否定另外一种同样是好的表达方法,否则,音乐多不会“多样”而是死板的“统一”了。教师在教学中,可尽量排除自己的主观因素和色彩,而通过诸种启发的思维给学生们开启不一样的音乐天地,相信这不仅仅是在尊重学生,再大处也是在尊重音乐这一客体。
这种教学法似乎也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需要更多的知识储备,比如我们需要了解不同演奏家演奏同一首乐曲的不同风格,要比学生更要注意多听多鉴赏,这种博采众长的积累也才能在学生的教导方面更加游刃有余。
清平乐筝馆馆长、教师 韩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