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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剧

藏剧

又名藏戏。藏戏的藏语名叫“阿吉拉姆”,意思是“仙女姐妹”。据传藏戏最早由七姐妹演出,剧目内容又多是佛经中的神话故事,故而得名。

藏戏起源于8世纪藏族的宗教艺术。17世纪时,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和技等基本程式相结合的生活化的表演。

简称“拉姆”,亦名“朗达”是我国西藏自治区藏族戏曲剧种。流行于拉萨何山南、日喀则两个地区以及昌都部分地区。在四川、青海、云南、甘肃藏族居住区也有演出。藏剧在藏语又叫“阿吉拉姆”,(意为仙女大姐)。相传藏剧的最早演员是七个姐妹,剧目又多佛经故事,故取名“阿姐拉姆”(拉姆,即仙女)。但其正规名称应为“堆成”,意即戏剧、音乐、舞蹈的综合艺术。

沿

关于藏戏的起源,目前有多种说法。有说藏戏的雏形产生于公元八世纪前的白面具藏戏;有说主要起源于公元八世纪的宗教跳神;有说由藏族早期民间说唱和歌舞发展而来。事实上藏剧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藏族发祥时期,而且是多元的。一般来说,藏剧的来源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来自藏族民间歌舞百艺杂技;二是藏族民间说唱艺术;三是宗教仪式和宗教艺术。
起源之一
民间歌舞。藏族早期民间歌舞百戏中就已开始出现带有戏剧色彩的艺术形式。一些藏史资料对此也曾 有记载。如《西藏王统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载:松赞干布在颁发《十善法典》时举行的庆祝会上,“令戴面具,歌舞跳跃,或饰嫠牛,或狮或虎,鼓舞曼舞,依次献技。奏大天鼓,弹奏琵琶,还击饶钹,管弦诸乐……如意美妙,十六少女,装饰巧丽,持诸鲜花,酣歌曼舞,尽情欢娱……驰马竞赛……至上法鼓,竭力密敲……”;在桑吉嘉措的藏医著作《亚色》中对民间歌舞的形式也有记载;“在桑耶寺落成典礼上,臣民们进行‘卓’、‘鲁’、‘协’等文艺活动。‘卓’是戴面具的鼓舞;‘鲁’是只唱不舞;‘协’是即唱又舞。” 当时的演员全是僧人,表演时有时配上诵经为伴唱,这就形成了哑剧性的跳神颂佛祈愿的新形式。这种表演形式在乃东县哈鲁岗村至今仍然可以看到。那里还保留着“阿卓”这种古老的大型鼓舞队组织,其领舞师的面具与早期藏戏的白山羊皮面具大致一样,戴面具者的名称也同样叫作“阿若娃”。
起源之二
民间说唱艺术。早在西藏的苯教时期,被称作“仲”的口头神话、历史传说故事已成为当时西藏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苯教已有专门从事说唱的故事师和歌唱家。在西藏历史中,历代都产生过大量民间故事,这些故事被用民歌、赞词、韵句等形式把人物的话吟唱出来,使故事更加生动感人。这种演唱形式在长期流传过程中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也是许多民间故事得以流传至今的原因之一。例如产生于十一至十三世纪的藏族民间英雄史诗《格萨尔王》,其说唱性文体受佛教讲唱文学的影响并有所发展,除独白和对话是适宜歌唱的韵文之外,部分故事情节的叙述也改为可歌唱的韵文,而韵文的写法采用的就是民歌体。此外,其他一些说唱形式,如“折嘎”( 意为吉祥的祝愿)、“喇嘛嘛呢”等对藏剧的产生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喇嘛嘛呢”这种说唱艺术,其对藏剧的影响非常之大,藏剧的剧本就是喇嘛嘛呢艺人的说唱故事脚本。说唱艺术的特点还清楚地反映在藏剧表演中。如藏剧演出时有剧情讲解人,他讲到哪里,演员就唱到哪里;讲解人以一种固定的念俑调介绍之后演员才能上场表演。
起源之三
宗教仪式和宗教艺术。藏史《巴协》中记载;“八世纪时吐蕃赞普赤松德赞修建桑耶寺时,莲花生大师为调伏恶鬼所行轨仪中率先应用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就是藏传佛教寺院跳神“多吉嘎羌姆”(金刚舞,简称羌姆)的起源。羌姆是在原始苯教巫师祭祀自然神仪式的基础上,吸收民间土风舞演变而来的新的宗教仪式舞蹈。开始羌姆完全是在寺院里为僧人表演,后来传入民间,僧俗人众均可观看,逐渐成为僧人和俗人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具有一定娱乐性的宗教舞蹈。此外,在林芝还有一种与寺院完全无关的“米那羌姆”(俗人跳神),是为引回“村宝”进行驱邪迎祥而创立的民间祭祀舞蹈。其中象征喜庆、幸运和吉祥的男性侍佣神跳的“波梗舞”,也被寺院跳神萨迦寺卓玛颇章“孜玛尔多加”羌姆和藏剧《白玛文巴》所吸收。
到十四世纪,噶举派(白教)高僧汤东杰布(1385-1464)在云游途中于1430年主持营建了据说是西藏的第一座铁索桥。在建桥过程中,他发现民工中有七个能歌善舞的姐妹(有说七兄妹),遂在白面具戏基础上,吸收佛经中传说和民间传说故事中带有戏剧因素的内容编排表演节目、设计唱腔动作和鼓钹伴奏,指导七姐妹演出,借以宣传宗教,为行善修桥募集资金。七姐妹天生丽质、舞姿轻盈、歌声优美动听,观者以为仙女下凡,赞其为“拉姆”(意仙女)。以后藏戏被称作“拉姆”,亦由此而得名。据《汤东杰布传》载,汤东杰布主持修建的铁桥、木桥数量达上百座,码头渡口也有一百多个。而修建如此之多的桥梁渡口,所需资金除靠其游说化缘所得外,主要靠组织募捐演出来筹集。以后汤东杰布又将经其发展了的白面具戏带回家乡主庙迥·日吾齐寺,创建了迥·日吾齐戏班,将白山羊皮面具加以装饰改为蓝面具,在白面具戏表演艺术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各种歌舞和古老瑜伽功术、杂技等,编演了佛经故事《智美更登》。从此,蓝面具戏逐渐形成。
自十七世纪起,随着嘎丹颇章地方政权的建立,藏戏,特别是蓝面具戏进入了一个迅猛发展的繁荣时期。以唱为主,唱、诵、舞、表浑然一体的戏曲表演艺术形式已经形成。出现了具有较高文学水准的戏曲文学剧本和一批优秀的传统剧目。在民间,一些职业或半职业的藏戏戏班开始出现,在艺术风格上开始形成不同的艺术流派。到七世达赖时,出现了藏戏演出的盛会--雪顿节。在这个时期,五世达赖罗桑嘉错(1617-1682)对藏剧的发展颇具贡献。清顺治九年(1652),五世达赖率众三千赴京晋见顺治皇帝,历史上第一次被中央政府以金册金印封为“达赖喇嘛”。五世达赖晋见期间在京住了两个月,后又在内蒙古的代嘎(今凉城)逗留了三个月。在这五个月中,五世达赖看到了许多汉、蒙、满等各民族的宫廷和民间音乐、舞蹈、戏剧、杂技、百艺等艺术表演,深受启发。返藏后,即将从拉达克传入的具有西域风格的歌舞加以改造,组织成立了西藏地方政府唯一的官营性专业歌舞队--噶尔巴。五世达赖对藏戏也十分喜欢,在其尚未亲政时,就在其授意和倡导下,寺院进行上期夏令安居修习结束的酸奶宴会上,邀集一些在民间享有盛名的藏戏班子进哲蚌寺作助兴演出,从而开创了“哲蚌雪顿”调演观摩藏戏的惯例。之后,逐渐形成了开始在哲蚌寺,继而在“吉彩洛顶”(幸福园林),最后在罗布林卡举行的一年一度规模盛大的藏戏献演活动--“雪顿节”。五世达赖还曾指令其家乡琼结县白面具戏班宾顿巴分为两班,一为琼结扎西宾顿,一为盘纳若捏宾顿,并在拉萨举行雪顿节时,把琼结扎西宾顿安排在第一个演出。这期间,各地民间出现了专门改编加工并记录成文字的手抄或刻印的藏戏剧本,不少地方和部分色钦寺庙还组建了相对固定并带有职业性质的藏戏剧班。每年参加“哲蚌雪顿”的至少有几个白面具戏班和江嘎尔、希荣仲孜、工布卓巴等众多表演团体。从这个时候起,藏戏开始从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戏剧艺术形式;演员也逐渐脱离寺院,职业演出剧团开始出现。藏剧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影响面也逐渐扩大,繁衍出德格戏、昌都戏、门巴戏等多种戏曲剧种,并对一些兄弟民族剧种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西藏和平解放前,西藏地方政府对民间著名的职业、半职业戏班演出的剧目,包括脚本、演出形式、唱词等审查控制十分严格;对每年参加雪顿节演出的戏班出场的先后顺序、演出剧目均有严格规定;对具体表演形式也要按噶厦的意图对每一个剧目的唱、念、表、舞、技等加以规范,凡违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均要面临严厉处罚。藏戏艺人大都是农奴,除奉差演出外,常年要靠劳动和流浪卖艺为生。唯一受官方直接管理的觉木隆巴(蓝面具戏演出戏班),也只有可在全区各地流浪卖艺的权利,每到冬季,也有一到三个月的时间要由演员自谋生路。
1950年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中共西藏工委宣传部即找觉木隆巴联系,中央代表张经武和西藏工委负责人张国华、谭冠三、范明等领导先后看望了觉木隆藏戏艺人。觉木隆巴戏师扎西顿珠曾于1951年代表藏剧艺人向张经武等提出请求,希望正式建立革命的藏剧团,以获得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1956年陈毅率中央代表团抵拉萨祝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时,觉木隆巴找到代表团汇报戏班情况,并组织演出了藏剧,受到称赞。从此工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文教处就经常组织觉木隆巴在各种重要场合演出藏剧。西藏工委还于1956年组织部分艺人随西藏文艺代表团赴北京参加全国文艺会演。演出结束后,觉木隆藏戏特技演员次仁更巴还被留下作为中国青年代表团的成员,于1957年3月赴莫斯科参加第六届世界青年联欢会,他主演的《西藏热芭舞》获联欢节银质奖章。
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后,藏戏迎来了一次新的发展机遇。该年四五月,扎西顿珠从家乡赶回拉萨,向人民政府递交报告,要求将觉木隆巴改编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艺术团体。获准后,他将流散西藏各地的四十多位觉木隆巴艺人找了回来,于同年八月成立了拉萨市藏剧队。同年十月一日,藏戏队以剧目《文成公主》参加了庆祝建国十周年专业文艺团体献礼演出活动。1960年西藏歌舞团成立,藏戏团成为其中三个演出团体之一。1962年,西藏藏剧团成立。到1966年,西藏藏剧团陆续上演了《文成公主》、《朗萨雯蚌》、《卓娃桑姆》、《诺桑与云卓》四个大型传统剧目和《苏吉尼玛》、《白玛文巴》的片段;创作了《解放军的恩情》、《幸福证》、《农牧交换》、《英雄占堆》、《血肉情谊》等一批中小型现代戏剧目。1980年年初,自治区藏剧团改编演出了大型传统剧目《文成公主》。同年五月,西藏自治区举办了首届业余藏戏会演,二百多位代表不同风格流派的藏剧演员演出了《卓娃桑姆》、《诺桑法王》、《苏吉尼玛》等传统剧目和《雪山小英雄》等现代剧。同年,自治区藏剧团改编排演的藏剧《朗萨雯蚌》,并赴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受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文化部的奖励。

藏戏的演出分为三个部分:开场仪式戏“阿若娃”、正戏“雄”和吉祥收尾仪式“扎西”。开场仪式又称“温巴顿”或“甲鲁温巴”,其内容主要是净场祭祀,祈神驱邪,祈求祝福,并介绍剧情。出场人物一般有:甲鲁二人,温巴七人、拉姆七人。传说这三种人物是根据《曲结洛桑》剧中人物演变而来。甲鲁是王子,温巴是渔夫或猎人,拉姆是仙女。表演时先是温巴戴着面具又唱又跳,然后甲鲁领着一群仙女出场歌舞,借以介绍演员,讲解正戏的剧情,招揽观众。“雄”是正戏,先由“温巴格更”(即戏师)用快板韵白介绍故事情节、地点、环境、人物造型、唱词等,然后人物上场。演出时间长则三天三夜,甚至六七天;短则二三小时,皆由戏师控制决定。其表演形式为:全体演员,不论是否扮演剧中角色,全部出场,围成半圈,轮到自己表演时,即出列表演,其余时间参加伴唱和伴舞。其基本演出格式是:先由戏师介绍一段剧情,然后由一个角色出来演唱一段,然后所有演员共同起舞或表演技巧,依此循环。其演出不分幕和场次,剧情讲解者和伴唱伴舞实际上起着分幕的作用。由于传统剧目一般都是流传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经典之作,所以大多数观众都熟悉戏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他们观看演出主要是欣赏剧中唱腔、舞蹈和特技等。因情节发展由戏师介绍,剧中人物可专心演唱或表演绝技。通过戏师巧妙安排,一台故事动人、唱腔优美、特技表演扣人心弦,并有同台演员帮腔伴舞的精美艺术形式就展现在观众面前。“扎西”是藏剧演出结尾时的集体歌舞,意为祝福吉祥。
西藏戏曲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许多古往今来的各种表演艺术,加以夸张、提炼,并逐步类型化、戏剧化,形成了一种具有独特西藏地方民族戏曲表演风格的艺术形式。藏剧的表演有“唱、舞、韵、白、表、技、谐”等几种功夫。
唱(朗达):西藏地方民族戏曲剧种都以演唱各种人物传记为主要内容。人们为了区分歌曲和戏曲,习惯地将戏曲唱腔称为“朗达”(意为传记)。藏剧唱腔高亢、嘹亮,均为自由节奏的散板。唱腔的运用主要是按照剧中人物的身份来确定,且专曲专用,不得随便借用。藏剧唱腔主要有:长调[达仁]、中调[达珍]、短调[达通]、悲调[觉鲁]、歌戏混合腔[谐玛]、说唱混合腔[谐玛当木]等。每个唱腔一般只能唱七字至九字句两句,个别唱词最多字数不得超过十三个。数板的词句和字数可不受限制。
舞(晓卓):藏戏基本上还是广场戏,载歌载舞是藏戏的突出特点。舞蹈与剧情常常无直接关系,主要是为了烘托场上演出气氛。舞蹈中只有少数动作带有某种象征意义,且多模仿劳动、生活和动物的动作。
韵(雄协):是一种类似快板和数板的韵白,主要是在剧情讲解者念讲剧情,介绍演员出来演出等场合中使用。
白(给卡):藏戏中过去一般很少使用口语道白,即使使用也主要是喜剧人物用来打诨插科,但在以后的表演中为丰富表演手段,便于观众了解剧情,已适当增加了这种道白。
表(朗菊):指表演。藏戏中的表演艺术比较简单、纯朴。许多角色因戴面具表演,故演员不太注意面部表情的表演,角色之间也较少交流。
技(吕则):指藏剧中的舞蹈技巧、武功特技等。这部分表演成分多从民间艺术形式中吸收而来。
谐:指穿插表演的民族歌舞。它是民间歌舞与藏戏舞、唱和鼓钹节奏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别具一格的表演形式。但其与剧情并无直接关系。
藏剧的演出服装十分简单,表演从头到尾仅为一套,中间不再更换。演员一般也不用化装,主要靠面具。西藏和平解放前的藏剧表演在表现底层劳动人民的角色时常在脸上抹糌粑面或锅烟黑。西藏和平解放后,尤其是自治区藏剧团成立后,在人物造型方面曾作过多方面尝试,如将面具上的图案直接搬到脸上,成为一种脸谱;或比照壁画上的人物形象来化装;有时也使用话剧的化装方法。但藏剧自身具有的传统特色人物面具仍保留了下来。
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前,藏剧中的朗达(戏曲唱腔)基本上是无伴奏的清唱,即便是在载歌载舞的表演中,也只是用鼓钹这两种打击乐器伴奏。鼓钹点子是西藏各地方剧种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各种舞蹈、表演的伴奏。同时也起着描写环境、衔接唱念和统一节奏等作用。鼓钹点子多是从藏族最古老的民间“野牛舞”、“狮子舞”、“鼓舞”和大型民间传统歌舞“甲谐”,以及藏族的原始抗灾歌舞“吉达吉嫫”等歌舞艺术的鼓钹点子中吸收并加以发展而成的。其使用方法与朗达一样,也是以人定曲、专曲专用,尤其是在传统剧目里,每个人物都有反映其个性的鼓钹点子。鼓钹点子虽源自各种民间艺术,但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由于戏曲表演的需要,已演变成一套与民间鼓钹点子不同的具有戏曲特色的击奏方法。各剧种鼓钹点子在具体的击奏、点子的变化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正是这种区别,使它成为藏族观众区分不同藏戏剧种的标志之一。他们可以从不同方向传来的鼓钹点子的敲击声,判断出那儿正在上演什么戏。

藏戏中没有角色行当的分工,戏班中一般只有剧情讲解者、演剧者、喜剧者、祝福者、伴唱伴舞者等,尚未形成完整的行当体制。但在长期的演出实践中,随着大型剧目演出的增多,已逐渐形成各种角色类型,如在艺术发展最为丰富的蓝面具戏中就有十三种。这些角色类型是:
男青年角色:相当于小生,扮演年轻的国王、王子或贵族青年。如《文成公主》中的松赞干布等角色;
男老年角色:扮演老国王、大臣、头人老爷等人物。表演要求稳重、威严。如《诺桑法王》中的老国王诺钦、《朗萨雯蚌》中的头人老爷查钦等人物。
男配角:扮演男性侍佣,或作摆设的天王、国王、大臣等。他们的戏一般很少。
女青年角色:扮演仙女或空行母、农家女、鹿女、贵妇人、公主等人物。如《苏吉尼玛》中的鹿女苏吉尼玛、《诺桑法王》中的仙女云卓拉姆等。
女老年角色:扮演王后或母亲等角色。其表演重唱工,表演要求稳重、端庄、娴静。如《诺桑法王》中的王后甲嘎拉姆、《白玛文巴》中的母亲拉日常赛等。
女配角:扮演女侍佣、嫔妃、女伴、陪娘等角色,除个别戏外,在剧中基本上是“龙套”,仅为陪衬,侍立一旁,没有一句台词和唱词。
反派主丑角:扮演巫师、咒师、妖后、魔妃等被鞭挞、否定的主要反面人物。该角色在剧中有较多的戏,重说、俑、舞、表诸功,其插科打诨、诙谐幽默的表演均需有高深功夫。如《诺桑法王》中的巫师哈热、《卓娃桑姆》中的魔妃哈江堆姆等。
反派次丑角:扮演反派主丑角手下的管家、大臣、嫔妃、舞女等人物。他们的戏往往很重,有的甚至超过主丑角。其演技丰富,表演滑稽夸张,任意、自然。注重以夸张的道白、韵念和舞蹈身段进行表演,一般都有一套固定的技巧性动作和表演戏路。
小丑角:扮演反派丑角手下的鹰犬、助手、帮凶、打手等。戏中常与反派丑角连在一起,互相配合表演。注重以道白和念诵作生活化的滑稽表演,如对上献媚奉承,对下心狠手辣。其刻画、模仿人物形象生动、准确。演出中有时离开剧情,作即兴表演,或与观众嬉戏打闹,或模仿、夸张、歪曲演员的表演动作,以制造喜剧效果。
正丑角:指剧中普通的正面角色。他们常以喜剧的手法,表现正面人物战胜丑恶势力,显示其聪明才智和诙谐幽默的性格。
穿插角色:指根据剧情需要偶尔穿插进来的角色。其戏虽不多,但又为剧情所必须。如《诺桑法王》中的仙翁和青年渔夫。
动物角色:指剧中寓言性、神佛化身性的动物、灵怪等。
伴唱伴舞角色:指开场时出场的温巴、甲鲁、拉姆三类演员和其他在正戏中不饰演角色的演员。他们在全剧中要始终为正戏角色伴歌伴舞。
剧情讲解角色:这是藏戏中特有的角色,一般由戏师担任。在开场戏中扮演第一温巴或第一甲鲁;在正戏中也常饰演主要角色。该角色以一口快速数板式的连珠韵白念诵特技,来掌握指挥整个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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