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傣剧进一步发展,各勐司署遇有婚典、开印、春节或其他重大节日,都要举办盛大的演出活动;民间的大小村寨也纷纷组建傣剧班;这一时期增加了更多的傣剧剧目,如《粉妆楼》、《朗高罕》、《盘丝洞》、《汉光武》、《王莽篡位》等等。
傣剧的真正繁荣发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1953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成立,党和政府对傣剧的发展给予了支持。
20世纪60年代,也是全州农村傣剧演出活动兴盛的时期,在傣乡的文化室、俱乐部都有组织创作排演傣剧。各县都培养了一批创作人员、傣剧演员骨干队伍和乐队队伍。潞西县法帕村组建的乐队规模较大、乐器比较齐全,三十多年来,一直断断续续开展活动,为本村几代演员进行傣剧演出伴奏。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2年),傣剧被禁演,机构亦随之被撤销。德宏州并人了保山地区,州歌舞团也随之并入保山地区文工团。州傣剧队仅有两人并入保山地区文工团,其余队员参加当时进行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业务活动停止。
1972年,恢复德宏州建制后,德宏州歌舞团也得以恢复,并在团内成立了傣剧组,1974年,傣剧组创作演出了小型傣剧《柚子花开》、移植演出现代京剧《红灯记》选场“痛说革命家史”、《智取威虎山》选场“深山问苦”等。各县的专业宣传队、业余傣剧队根据当时形势,也编演了一批傣剧剧目。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认真做好落实政策工作.调动了傣族艺人的积极性,专业和业余的傣剧活动又蓬勃地开展起来,各地的演出活动又开始出现兴旺的景象。
1979年12月,根据州委决定,在州歌舞团恢复傣剧队。潞西、盈江等县的文工队先后重建和恢复,为傣剧艺术的复苏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