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敦煌变文集》卷4中《难陀出家缘起》有:“饮酒勾巡一两杯,徐徐慢拍管弦催。各盏待君下次句,见了抽身便却回”,我们看到诗中有管弦的名词,“弦”即为琵琶。中唐时更是盛况空前,一场歌舞一套乐队,大量的使用琵琶,使琵琶得到空前的普及。
唐诗中也能够强烈的感受到民俗酒筵中的琵琶文化:“樽中酒我恒宜满,曲里歌声不厌新”(谢偃《乐府新歌应教》);“齐歌送清觞,起舞乱参差”(李白《九日登山》);“处处闻管弦,无非送酒声”(刘禹锡《路旁曲》)。在劝酒饮酒是,大都伴以琵琶乐歌及舞蹈相随。“烦君玉指轻拢捻,慢拨《鸳鸯》送一杯”(李群玉《索曲送酒》)。“为将金谷引,添令曲未终”(陈叔达《听邻人琵琶》),以上情景清楚的表明有酒的场合就有琵琶相伴,以琵琶音乐与歌和之。再则,例如《绿腰》为软舞之一,它里面的歌唱部分,在当时的民间是非常流行的;在伴奏乐器中,琵琶非常重要,一开始就用琵琶;在散序中间,用吟、揉和推的左手指法比较多,可能是抒情比较深刻的部分;后来节拍渐急,在琵琶上给人以一个花簇明快的感觉。饮酒及歌舞中间的歌与琵琶、琵琶与歌的情形常常是相随表演,深受人们的赏识。
在唐代饮筵酒令活动中,“慢拨琵琶送一杯”,一边是优美的琵琶伴乐,一边送酒慢酌,可谓赏心悦事,这正是唐代特别是初、盛、中时期经济发达、社会繁荣景象的一个写照。这种大众化的或是欢聚、或是生日、或是迎送等酒筵活动,融聚了琵琶艺术的富丽色彩与唐都市的享乐风尚,反应出唐代特有的世俗文化审美观。在承认琵琶艺术的唐代社会中,令人感到有形无形的张扬着琵琶文化的氛围,普及民众、活跃于民间的唐代琵琶文化为后世的琵琶艺术传承和提高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