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明军
近期,《书法导报》连载了姜寿田先生关于书法史学的札记,并陆续刊发了一些学者、书家关于书法史学的论稿,这使我不由得想起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学人》丛刊上开展的关于学术史的笔谈,在回读陈平原、葛兆光、刘东、陈燕谷等学者的那些精彩的论述时,发现事实上就学术史——这一问题本身而言,笔谈并没有得出一个公认的结论,谈者依然基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角度,其中自然不可避免生成了很多分歧和相悖,可是恰恰因此,反而彼此给予很多参照和启示。书法史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书法史应该如何书写?是书法语言自然延续的记录,还是书法思想的客观陈述呢?而作为历史本身是否仅仅是一种真相的记录呢?历史的书写本身是否独立于现实呢?……自然,以笔者疏浅的学力无法得出其答案,但是这一连串的、逻辑略显混乱的发问事实上则可以归结为两个层面,亦即书法史学的两个研究维度:书法的历史和历史的书法。那么,书法史到底是什么呢?陈振濂将其分解为三个层面:书法史是历史真实的再现:书法史是史家观念的展现,与真实无关;书法史中有真实,但真实受观念支配。其实,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