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演于1957年的《宝莲灯》,是中国今世第一部具有典型意义的年夜型民族舞剧。 它是取材于中国传统的神话故事《劈山救母》:故事中描写神驰人世幸福夸姣糊口的仙女三圣母,与青年骚人刘彦昌重逢,一见钟情,可是却受到自己的哥哥二郎神的各式阻挠。聪明的三圣母借用了“宝莲灯”的神力,击败了二郎神的神通,与刘彦昌结为夫妻,而且喜得贵子,取名“沉喷香”。
可是二郎神并不甘愿宁可,挑唆吠天犬盗走了宝莲灯,而乘隙捉走了三圣母,把她压在华山底下,永远不得翻身。三圣母的儿子沉喷香被霹雷年夜仙所救,并教他习武。沉喷香吃苦练功,终于练就了一身身手,力年夜无比。用剑劈开华山救出了自己的母亲,一家人终于得以团聚。 舞剧《宝莲灯》紧紧扣着恋爱的这条主题,充实的操作了舞蹈手段塑造了六个活生生的分歧的人物形象:三圣母的长袖、刘彦昌的水袖、沉喷香的剑、霹雷年夜仙的接风、二郎神及吠天犬的身法身手,均是在戏曲舞蹈的基本之上加以成长缔造,富于默示力。还有扇子、手绢、“莲湘”(一种带响的花棍)、“年夜头舞”(假面)都以丰硕多彩的汉族民间舞来陪衬了喜庆的空气。 《宝莲灯》对于中国舞剧的成长具有开拓的意义,在国内外的舞台上都受到普遍好评,发生了不成轻忽的重年夜影响。 这部作品获得“20世纪经典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