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我国书法界,出现了一种奇异现象,即远离中华民族三千年悠久的书法发展史,置各朝代之诸前贤所传承的笔墨技巧和书写章法于不顾,盲目提倡“狂怪出新”、“不成熟即美”的书法怪论,这将对称之为我国国粹之一的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笔者近半个世纪以来,虽从企从政,但始终没有离开对书法艺术之关注。故,就此想谈点个人看法,不妥之处,还请各位书家指正。
“狂怪出新”、“不成熟即美”的论点,产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其间,笔者曾在数次书法展览会上,确实看到了一批“狂怪”的、“不成熟”的书法作品,并在其会上占居了相当的展位,且有的已荣获重要奖项。如果此风不及时与以纠正,依此发展下去,将严重扭曲中华民族数千年前延伸至今的书风。不少书风端正之书家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前途感到忧虑。
狂怪书法之风不宜提倡。从字意上看,狂者,癫狂、放荡也;怪者,妖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