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戏曲艺术除京剧流行于全国外一般的剧种均具有地方性,或流行于一个地区,或跨地区流行于一个较大的地域。这些剧种成熟定型后一般被赋予一种称谓,如梆子腔系就有流行于陕西的秦腔、流行于山西的晋剧、流行于河北的河北梆子、流行于河南的河南梆子等等。这些称谓一般表示该剧种的地方性,这种地方性与其艺术形式密切相关。
一个成熟的戏曲剧种一般在艺术形式、表演方法上有着一套稳定的模式,即所谓程式。这种艺术表现程式即该剧种在艺术上具有的剧种性的核心。这个剧种不论在何地演出,或流传到何地,其艺术表现的程式一般是稳定的,由此体现该剧种的艺术特色。这是我国戏曲剧种艺术一个基本的规律。比如京剧,在北京称为京剧,在天津也称为京剧,到上海还称为京剧,就是到了台湾也仍然称为京剧。
然而,近些年来评剧剧种却不然。自2006年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以来,却出现了一些新的、以地方名称冠以评剧的现象。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名录中申报单位有三个:沈阳评剧院、河北省滦南县、天津宝坻县。我以为申报单位只是表示该地区存在评剧艺术,并以此为申报依据。但是当第一批名录公布后,“沈阳评剧”和“宝坻评剧”的称谓就不时见之于书报中。如2006年《辽宁日报》载文《寻找沈阳评剧新的生命力》。文中称:“沈阳评剧以“韩、花、筱”三大艺术流派作为密不可分的完整品牌,驰名全国。提起《小女婿》、《茶瓶计》、《对花枪》等三大流派的代表剧目,可谓家喻户晓,至今依然能勾起人们很多回忆。日前,沈阳评剧被选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欣喜之余,也让人感到一丝沉重。随着著名评剧表演艺术家韩少云、花淑兰的相继离世,曾有着辉煌历史的沈阳评剧,在现代各种文化娱乐形式的冲击下,观众逐渐减少,演出困难,发展资金缺乏,沈阳评剧的未来不禁令人担忧。”按此文的意思,沈阳评剧院申报的不是评剧,而是沈阳评剧。此说与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不符。沈阳评剧是辽宁日报,或当地某些人自封的。据此文称沈阳评剧是以“韩、花、筱”三大艺术流派为品牌的。但是韩、花、筱就是评剧的流派,又有什么必要把以“韩、花、筱”为主的评剧流派称为沈阳评剧呢?这样打出“沈阳”的品牌,是为了评剧,还是有潜在的含意呢?这种艺术上的地方观念如果真的与艺术形式相联系那还有些道理,否则便只能给人以艺术地方主义的印象,不利于评剧艺术的发展。
政协天津宝坻区委员会编,由赵玉兴先生撰写的专著(内部资料)书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坻评剧》。该书前宝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题词写道“愿宝坻评剧这一戏剧百花园中的奇葩璀璨绽放”。宝坻区政协主席为该书作序,序中写道:“2006年5月,宝坻评剧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很显然,以上现象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在我国戏曲艺术中存在着沈阳评剧、宝坻评剧这样的剧种。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评剧也只有一个。并不存在沈阳评剧和宝坻评剧。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工程启动以来,一些地方申报单位政绩观的显现。这些单位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和动机是不纯的。他们申报评剧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可能自己还不太明确,而对其中的名和利他们是非常敏感的。然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剧应当是什么样的评剧,我想他们可能还没有弄明白。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内容,对于如何保护和保护那样的评剧,恐怕他们从来没有想过。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批名录中作为扩展名录又有中国评剧院和天津评剧院申报了评剧。2012年4月12日天津《中老年时报》在连续登载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栏目中又出现了《委婉动听的汉沽评剧》这样的标题。记者庞津昆写道:“汉沽评剧是我国北方地区颇具影响的戏曲剧种之一,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经过长期发展和传承遍及该地区各镇、街道、乡村。说唱加歌舞的汉沽评剧于2009年被列入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然而,笔者查看天津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并无汉沽区作为申报单位,而天津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确有作为申报单位的汉沽区。但是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并无“汉沽评剧这一剧种”。记者对此的疏忽姑且不论,但是我国是否存在着具有百余年历史的汉沽评剧这样的戏曲剧种呢?我虽然研究评剧多年,但并没有发现。很显然,这种现象仍然是一种地方政府政绩观的表现。文中记述了汉沽区文化馆馆长介绍:目前文化主管部门已制定了保护评剧,促进其发展的规划,计划投资5万元用于评剧的剧本创作、服装、道具,投资3万元以师带队形式培养评剧新人,为业余剧团搭建展示平台。我以为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规定,针对评剧来说主要应该是抢救、挖掘传统剧目,并将其传承下去。国家划拨经费是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评剧,而非创作新的评剧剧本。很显然,汉沽区对于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不了解,对于如何保护,保护哪些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剧剧目缺少符合国际公约内容的认识。如此保护非遗,的确令人堪忧!但是这样的现象恐怕天津汉沽区不是个例,全国大概也是很普遍的。没有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评剧剧种就有一个,国家一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突然就出现了几个新的评剧“剧种”。怪吗?不怪。中国特色也!
国家拿出经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为了让这些几近失传的传统艺术得到保护和传承,而非让我们拿这些经费去创作新的剧本、改革发展新的评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是要抢救、保护、传承传统艺术,然而许多单位却打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旗号去搞艺术创新、发展,恰恰与这项工程的本意背道而驰。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从2006年第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到现在这项工程已经进行了6年,我们见到了评剧在这方面的成果吗?没有!请问这些申报单位,你们将评剧申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何在?其实对评剧项目申报时的积极性和申报成功后6年中你们对待评剧传统艺术的态度和具体工作状态已经向我们做出了回答。请问评剧现在还有真正的传统戏吗?你们在抢救、挖掘、整理、保护、研究、传承评剧传统戏问题上又是如何做的呢?所谓评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你们自己对传统评剧又了解多少、传承多少呢?60年来你们对待传统评剧艺术的消极态度和不作为就是对国家和纳税人最好的回答。60年来在戏曲改革运动中,评剧剧种是极左思潮最严重的地方,因此也必然对传统艺术否定最为严重。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评剧界应当认识和清理60年来戏曲改革的历史过程,应当认识到评剧传统戏在这个过程中遭到粗暴歧视和否定的不科学、不合理。今天评剧界应当比其他剧种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非遗保护工作,以弥补戏曲改革运动给传统评剧艺术造成的损失,把中华文化瑰宝之一的传统评剧抢救下来、传承下去。这才是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正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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