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师在教学中采用的方法,不应该是主观随意的。正如其他学科一样,应该依据教学对象的年龄、能力所要教授教材的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方法。舞蹈初学者一般多是十岁左右的少年。由于年龄的特征,他们的模仿能力理解能力强,他们善于模仿教师的舞蹈动作,却不易理解教师对动作所作的理论讲解和分析。因此,对于初学的少年儿童应该更多地采用直观教学(即教师给学生以反复的动作示范)。此外,初学者做动作时往往自我知觉比较迟钝,不善于按照教师的要求自觉地对动作进行自我纠正。因此,教师要耐心细致地一个人一个人地、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纠正学生动作上的差误。
一般来说,有两年以上舞蹈训练基础的学员或学员,通过实践对舞蹈动作的理解有了提高,对自身训练时动作中存在的毛病进行自我纠正的能力亦相应提高。这时,教师除了做必要的示范外,应因势利导对学生进行必要和适量的舞蹈动作理论分析,使学生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向理解认识飞跃,促成举一返触类旁通。此外,教师可以加强训练中的口头提示,帮助学生及纠正动作,以节省时间。作为舞蹈教师,需要研究自己的教学对象和所要教授的舞蹈内容,制定与两者相适应的科学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当教学方法同教学对象相适应时,学生就能较快地、正确地掌握所教授的舞蹈动作,也会较自觉地及时纠正自己练习舞蹈动作时出现各种毛病,教学质量会显著提高。下面谈谈几种具体教学方法。
1.教授新的动作
(1)教授新动作时,教师首先应当给学生正确的示范,同时要求教师讲清动作规格和要领,说明动作的形态和用力的方法。教师在讲解时语言要简练,要精讲多练,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反复练习上。
(2)动作规格和概念要有步骤地提出。教授新动作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将全部要求一股脑儿交给学生。这样做不仅学生记不住,而且也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一般来说学生掌握一个新动作往往是先会做,然后做到较好,最后才能达到精美,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提高。以跳跃为例:初学时要首先使学生掌握跳跃动作起落的正确方法,然后要求旋转方法的正确,即起法与重心正确,然后逐步要求舞姿、速度和旋转数量。一些简单动作的规格与要领可用几天时间全部提出,如手的位置、腰的动作等。有的动作则要经过几周才能全部提出,如踢蹁盖腿转身、点步翻身。而有的动作甚至用几年的时间进行连续训练,不断地提示,如飞脚、大蹦子等。一个舞蹈动作的教学程序,教师要精通,才能胸有成竹,方能在训练的不同阶段提出合理的要求,使学生不步骤地去掌握每一个动作。
(3)要选择有效的训练步骤。教授一个新动作往往要经过若干然后达到“完成体”,即经过由简至繁、由易到难的过程。步骤过于繁琐或者一开始即练习“完成体”显然都是不适当的。前者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容易造成动作机械、不连贯的毛病;后者会使学生难以正确地完成动作。教学中应避免这两种倾向。教师制定的训练步骤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年龄、能力、理解力来设计。例如探海转可分三个步骤来教授:第二步做探海碾转练习;第二步涮腰后停在探海舞姿上再接碾转(也可在控制中练习);第三步涮腰探海转“完成体”。又如紫金冠跳在具有中间踢紫金冠能力的基础上可分为两步:第一步带单起双落辅助动作的双起单落后腿跳(也可称为“空法儿”练习);第二步做带单起双落辅助动作的紫金冠跳。
(4)教授新动作或开技巧“法儿”,教师要认真备课。学生往往是先入为主。一个动作初学时养成的毛病,以后改正极为费力,甚至难以改正。例如:翻身动作容易出现塌腰翘臀的毛病,如果一旦成为习惯,尔后是极难纠正的。每一个新动作初学时是否正确掌握规格与方法,对学生以后能否很好掌握这一动作、继而上升到精美的程度关系极大。教师在教授新动作前一定要熟记动作的规格和要领。
(5)教授新动作和新组合时都是要将节奏及动作记在脑子里。上课时不要当着学生的面不断地翻备课本来进行教学。这样做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十分影响教学效果。何况教师应当成为学生的榜样,而教师是要求学生记住动作和节奏的。
(6)教授新动作时可先解说动作的做法,然后解说节奏,也可以由教师口数节拍让学生练习,然后再配上音乐练习。某些较难的技巧,如串翻身、飞脚、旋子等,可先不配单薄进行练习,待达到一定水平后再配乐练习。
(7)教授一个新动作后(即使仅仅是动作的某一步骤),教师要在教室中选择一个能纵观全班学生练习动作的位置,观察学生掌握动作的进程,以便对学生在练习动作时出现的问题和毛病及时指点、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