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从黄梅县文化局传来喜讯:国家文化部日前正式公布了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黄梅县凭借黄梅戏、黄梅挑花艺术的传统优势,再次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这是该县继获得2008年—2010度、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黄梅文化底蕴深厚,不仅是全国五大剧种之一的黄梅戏发源地、驰名中外的佛教禅宗圣地,还是闻名全国的“挑花之乡”、“武术之乡”、“楹联之乡”、“诗词之乡”,“黄梅戏”和“黄梅挑花”入选为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多年来,黄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间文化发展,设立黄梅戏文化发展基金等,在全县广泛开展以黄梅戏、黄梅挑花等民间文化艺术传承、推广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民间文化活动,着力打造黄梅戏和黄梅挑花艺术品牌,使黄梅戏和黄梅挑花等民间文化艺术不仅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而且深受当地游客喜爱,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县有专业和业余黄梅戏剧团近百个,演出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年为各地观众演出逾万场。同时,全县成立民营挑花公司6个,挑花女工近万人,开发出窗帘、壁挂、地毯、挎包、画匾等17大系列千余款挑花产品,年产值近亿元。
据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1987年文化部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而设立的一个文化品牌项目,每三年评选一次。2014年,文化部组织开展了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经过专家严格评审,全国共有442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被命名为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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