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黑格尔将舞蹈视为“不完整的艺术”,在西方现代艺术哲学的整个领域中,似乎只有苏珊·兰格和纳尔逊·古德曼将舞蹈与其他艺术相比较。实际上,早在1938年,罗宾·乔治·柯林伍德就在《艺术原理》一书中明确指出了舞蹈在所有艺术形式中的突出地位。他从表现主义出发,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情感的表达,任何情感都应该用语言的方式来表达。因此,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成为一种特殊的语言。在这里,柯林伍德和克罗齐一样,把艺术和语言视为一体。
接着柯林伍德指出:“语言只是一个知识系统,它的特点是每一个手势都会产生一个有特点的声音,这样就可以通过眼睛和耳朵来理解它。”。各种语言都与身体姿势有这种关系。每一种语言或语言系统(言语、手势语言等)都是起源于全身姿势的原始语言的一个分支。在这种原始语言中,身体各部位的每一个动作和固定姿势,都与口语中的发声器官有着同样的意义。使用这种语言的人,说话时,会用到身体的各个部位。柯林伍德认为,这种全身手势语言是唯一的“实际”语言,但今天我们称之为言语,各种语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它们都是身体手势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样一来,舞蹈作为唯一以体育活动为基础的艺术,不仅是所有语言的母亲,也是所有艺术的母亲。
柯林伍德的结论并非基于牵强的考古学解释(尽管他本人也是一位考古学家),而是基于它植根于当下的事实。从大量的生活和艺术事实中,他发现语言和行动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然而,柯林伍德仅限于描述他发现的现象,而没有科学证据。这可能是其舞蹈艺术理论未被重视的因素之一。因为正如约翰·马丁所说,“对许多人来说,把生活经验变成行动的同义词可能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观点,因为行动是人们完全习惯的东西。人们很容易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它是日常生活和思维的主要部分。”对于一个天才来说,从普通人眼中被忽视和“过去”的事实中找到一些本质的东西是必要的品质。柯林伍德做到了。然而,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舞蹈与其他艺术之间的本质联系,即以人体动作作为交流的媒介。因为柯林伍德没有定义动作的本质及其与语言的深层联系,也没有解释舞蹈的特征,而只是简单地概括为“表现性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