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翟屯建
三、徽派篆刻的后振(1849—1955)
1.“浙派”和“邓派”兴起对徽派的冲击
从明嘉靖、万历文人篆刻艺术体系的确立到清雍正时代,除了文彭以外,还没有人能拥有与何震、苏宣、朱简、汪关、程邃相杭衡的印坛地位。
乾隆初期,丁敬开始崭露头角。丁敬出身于商贾之家,矢志向学,工诗文,善书法、绘画,尤究心于金石、碑版文字的探源考异。篆刻宗法秦汉,能得其神韵。他强调刀法的重要性,主张用刀要突出笔意。丁敬曾写过二首论印诗。
《说文》篆刻自分驰,嵬琐纷纶炫所知。解得汉人成印处,当知吾语了非私。
古人篆刻思离群,舒卷浑同岭上云。看到六朝唐宋妙,何曾墨守汉家文?① 这两首诗体现了丁敬的篆刻艺术观。我们前面谈到,入清以后,篆刻家往往把对金石文字的研究作为篆刻艺术实践的重点。固然,对金石文字的研究有利于篆刻创作的一面,但如果僵化地来看待金石文字同篆刻艺术的关系,把摹古当创作,死守大小篆和《说文》的藩篱,只能扼杀掉人们的艺术创造力。康熙、乾隆时期的印坛正是这种泥古之风盛行,死守文字藩篱的最为保守的时期。许容说:文须考订一本,不可秦篆杂汉、唐,如各朝之印,当宗各朝之体,不可混杂其文,改更其篆。若他文杂厕,即不成文;异笔杂厕,即不成字。①《飞鸿堂印谱·凡例》也规定:篆书文体纷纭,即大、小二篆,亦不可混淆。若差之毫厘,即失之千里。虽镌刻精工,而篆文舛错,汲古者所窃笑也。是编纤微不苟,稍介疑似,辄即订正。
但丁敬却认为“文字”同“篆刻”是“分驰”的,前者是文字研究,后者是艺术创作。他还强调了艺术创作的个性化,主张“思离群”。汉印自有汉印的卓越,六朝、唐、宋印也有六朝、唐、宋印的妙处。艺术创作不能自划框框,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凡有利于艺术表现,汉印也罢,六朝、唐、宋印也罢,都应该吸收。丁敬的见解无疑是十分正确的,所以他的篆刻超越了同时代的印人,为当时沉闷的印坛带来一股清新之气。
丁敬乾隆十年(1745)在西湖东皋吟社与汪启淑相识订交,基于对诗文、篆刻的共同爱好,两人结下深厚的友谊。当时汪启淑已经着手辑刻《飞鸿堂印谱》,于是便邀请丁敬参与印谱的厘订和篆刻。丁敬记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