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是一种以人体动作为“语言”的艺术形式,它有着其他艺术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社会功能。首先,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其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它可以在表现生活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再现,既能反映社会生活,也能塑造和刻画不同的人物形象、人物性格,表达人们的喜、怒、哀、乐,它是人的一种本能,是人类对生命的展示。古人云:“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盖乐心内发,感物而动,不知手足自运,欢之至也。”当人们的情感达到及至,用语言与其它方式都无法尽情宣泄时,舞蹈就是最好的抒情表意之举了。它深刻揭示了人类的内心世界,挖掘到世间的美好情感,启示着人生的追求真谛;其次,舞蹈具有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它不仅具有赏心悦目的直观形体美,而且已经从反映表象上升到揭示深刻内涵的阶段,使人们从中获得极大的审美情趣和美感享受。随着高速发展的经济,生活水平日益提升,曾经美的创作已经达不到当代人类的审美水平。人们在物质生活改善的同时,渴求着更多的包括舞蹈在内的艺术精品,来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精神需要。
舞蹈以它独特的艺术功能,对人类和社会的进步,产生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这种精神感化的效应,即称之为“社会功能”。舞蹈的社会功能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认识功能、二是审美功能、三是教育功能。从舞蹈的起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舞蹈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有什么样的社会就产生什么样的舞蹈,但反过来它叉作用于社会,又能反映当时的社会生活。舞蹈史虽然是舞蹈本身的历史,但它却是社会文化发展史当中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各个历史时期的舞蹈状况,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窥见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伦理、哲学以至宗教和风俗等各个方面。这种反映,就是舞蹈所具有的认识功能。通过舞蹈,可以了解和认识社会的心理特征、精神风貌以及社会的各个侧面。中国古代思想家常常以某个朝代的乐舞风气去评价它的兴亡盛衰就是这个道理。审美亦是舞蹈的一个重要功能。舞蹈的审美作用体现在舞蹈的节奏、表情和构图给人以美感和在舞蹈过程中所获得的身心愉悦。它不仅感染着观者的感情,也鼓舞着舞者本人的情绪,在观者与舞者之间的情绪互动下,从强烈的节奏感中获得更大的精神满足。原始人之所以不能自制地陶醉于狂热的跳舞之中就是这个原因。但舞蹈的审美功能并不是孤立地单独存在,而是结合着一种动机,或一种感情去为某种目的服务。舞蹈的教育功能,是舞蹈的意义所在,通过舞蹈的审美教育,在道德品质和思想情操上给人以影响。但它不是以某种抽象的道德原则进行说教,而是把道德准则通过审美功能体现出来,使人从情感上受到感染,发自内心地体验到这一原则的崇高性,把它变为自己内在的心理欲求。过去历史上一些有见识的统治者也重视舞蹈教育,原因就是他们也懂得舞蹈教育功能这一特征。如中国古时周代,"设乐师掌国学之政,教国子小舞。凡舞,有恢舞,有羽舞,有皇舞,……"《周礼•春宫》,其目的就是利用舞蹈的审美功能,潜移默化地把一整套封建道德礼教观念,输入贵族子弟的思想情感之中。从美学的角度上说,舞蹈的这三种功能,就是真、善、美这三方面的作用。认识功能是真,教育功能是善,审美功能是美。但三者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辩证统一。在正常的情况下,舞蹈艺术总是作为真善美的统一整体来对人和社会发生作用的。
在生活中,舞蹈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联,舞蹈这种社会现象,到处可见。清晨,在街道公园或街心广场,随着录音机播放出的音乐,中老年人跳起了健身迪斯科,也有的人群在锣鼓声中扭起了大秧歌;晚间,在剧场里可以观看歌舞晚会或舞剧节目的演出,在卡拉OK歌舞厅,人们可以自己高歌狂舞,和亲朋好友共度良宵。每到逢年过节,农村的社火、花会,城镇的庙会、游园会、联欢会,都有各种各样的舞蹈活动。电视台也经常播放各种题材、体裁和形式的国内外舞蹈团体演出的舞蹈或舞剧节目。有不少幼儿园,把教孩子们跳民族民间舞蹈,作为对孩子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手段;一些大、中学校和厂、矿团体也经常举办舞会或组织业余舞蹈团体来慰问演出。
根据舞蹈的社会功能和存在方式,舞蹈可分为两大类,即社会舞蹈和学院舞蹈。社会舞蹈是人们为自己的生活需要而进行的自娱舞蹈活动;学院舞蹈则是专业化了为了表演给观众欣赏的舞蹈。社会舞蹈一般指与人们日常各种生活有着直接紧密的联系,舞蹈活动就是人类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人人都可以参加的、具有广泛群众性的舞蹈活动。社会舞蹈是以群众为主体的,在群众中进行的、并以群众自我娱乐为主要目的的舞蹈活动。群众自己掌握和应用舞蹈的手段,通过舞蹈艺术的创造和传播来表现群众自己的思想、情感和生活。社会舞蹈包括有:习俗舞蹈、宗教祭祀舞蹈、社交舞蹈、自娱舞蹈、体育舞蹈、教育舞蹈等。
一、习俗舞蹈,又可称节庆、仪式舞蹈,是我国许多民族在婚配、丧葬、种植、收获以及其他一些喜庆节日或某种特定的日子所举行的各种群众性的舞蹈活动。在这些舞蹈活动中,表现了各处民族的风俗习惯、社会风貌、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特征。如汉族的元宵节,苗族的芦笙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等,在这期间均有群众性的舞蹈活动。
二、宗教、祭祀舞蹈,是进行宗教和祭祀活动的舞蹈形式。宗教舞蹈是对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神灵的一种形象化的再现,使无形之神成为可以被感知的有形之身,是神秘力量的人格化。在古代社会,人们常常通过舞蹈活动来祈求神灵庇佑、除灾去病、逢凶化吉、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再或是答谢神灵的恩赐。祭祀舞蹈,是祭祀先祖和神佛对自己的保佑和赐福。一般保存在寺庙和民间师公、巫婆、神汉身上,往往有较浓的神秘色彩。另外,宫廷的祭祀舞和祭孔乐舞也属于这一类。
三、社交舞蹈,人们社会生活中进行社会交往,增进友谊,联络感情的一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一般多指在舞会中跳的各种交际舞。还有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在各种节日所进行的群众性的舞蹈活动,即各民族的社交舞蹈。社交舞蹈包括现代化城市中的交谊舞、集体舞和少数民族城镇村寨中的某些民间舞等。
四、自娱舞蹈,是人们以自娱自乐为唯一目的的舞蹈活动。用舞蹈来抒发和宣泄自己内在的情感冲动,从而获得审美愉悦的充分满足。
五、体育舞蹈,是舞蹈和体育相结合,以艺术审美的方式锻炼身体,使身心全面健康民展的舞蹈新品种。如各种健身舞、韵律操、中老年迪斯科、冰上舞蹈、水上舞蹈、以及我国传统武术中的舞剑、舞刀和象征模拟各种动物、特写形象的象形拳、五禽戏等均是。
六、教育舞蹈,是指学校、幼儿园等进行审美教育的舞蹈活动,以及开设的舞蹈课程,用来陶治和美化人的思想感情、道德情操,培养人的团结友爱、加强礼仪,以及增进孩子们的身心健康,都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我国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周代就有用舞蹈对贵族子弟进行礼仪审美教育的规定;在现代社会中,也以舞蹈对幼儿进行启蒙性的审美教育。
社会舞蹈的主要特征:
社会舞蹈具有社会性
社会舞蹈的内容广泛,既有社会问题、社会心理、社会活动、社会思潮,又具社会价值和社会效率,故称之社会舞蹈。
社会舞蹈具有自娱性
自娱性是社会舞蹈的一个根本特征。群众需要舞蹈,主要是为了娱乐,离开了娱乐这个根本的特征,社会舞蹈就离开了群众,舞蹈就不存在了。群众跳舞不是为了跳和舞,而是群众性的娱乐活动和互相交际的手段。舞蹈形式上有广泛的群众性,如:人数不拘,场地不限,舞蹈简便易学。舞蹈者有密切的交流,如手拉手、面对面、在频频交换位置和往返循环等欢舞中,人们得以广泛接触,交流感情,在情绪和信致上可以相互启发、感染,形成百跳不厌,通宵达旦的热烈情景。
社会舞蹈具有随意性
随意性也称不规范性,由于各种参与者文化层次、文化素养、审美情趣的差异,导致群众舞蹈具有较强的不规范性。它没有时间限制,观众与表演者之间也没有明显的界线。
社会舞蹈是有别于专业性学院舞蹈且为群众所用的舞种,也是人们的文化生活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无论是哪个社会阶层的人,同样都可在社会舞蹈中寻找到塑造自我的形体美、气质美、神韵美的方式,通过这一文化享受,从而达到自我娱乐、自我陶冶、自我审美和自我实践及体现人生价值,进行感情抒发与互相交流的目的。同时它作为一种文化的特殊载体,不仅是参与者独自的情感外露之个人行为,而是一定社会的社会生活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具体反映和体现。通过完整的舞蹈艺术形象来反映自身文化素质和思想感情,表达自身的审美意识、审美追求,以进入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艺术活动境界。同时也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形式。
学院舞蹈,是指专业性舞蹈,是由专业舞蹈家,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观察、体验、分析、集中、概括和想象,进行艺术创造舞蹈,从而创作出主题思想鲜明、情感丰富、形式完整,具有典型化的艺术形象,由少数人在舞台上表演给广大群众观赏的舞蹈作品。其涉及范围较小,是以表演为主,供人们欣赏为目的的严谨规范的舞蹈。由于学院舞蹈品种繁多,根据各个不同的艺术特点,大致可分为四类。每一类,根据舞蹈的不同风格特点来区分,有:古典舞蹈、民间舞蹈、现代舞蹈和新创作舞蹈。
一、古典舞蹈是在民族民间舞蹈基础上,经过历代专业工作者提炼、整理、加工创造,并经过较长期艺术实践的检验,流传下来的,被认为是具有一定典范意义的古典风格特点的舞蹈。
二、民间舞蹈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历史进程中集体创造,不断积累,发展而形成的,并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一种舞蹈形式。由于各国家、各民族、各地区人民的生活劳动方式、历史文化心态、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环境的差异,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三、现代舞蹈是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欧美兴起的一种舞蹈流派。其主要美学观点是反对当时古典芭蕾的因循守旧、脱离现实生活和单纯追求技巧的形式主义倾向;主张摆脱古典芭蕾过于僵化的动作程式的束缚,以合乎自然运动法则的舞蹈动作,自由地抒发人的真实情感,强调舞蹈艺术要反映现代社会生活。
四、新创作舞蹈,即不同于上述三种风格的舞蹈,它常常是根据表现内容和塑人物的需要,不拘一格,借鉴和吸收各舞蹈流派的各种风格、各种舞蹈表现手段和表现方法,兼收并蓄为我所用,从而创作出不同于已经形成的各种舞蹈风格的具有独特新风格的舞蹈。
学院派舞蹈的主要特征:
学院派舞蹈具有专业性
学院派舞蹈的参与者是以舞蹈工作者为主,他们是以舞蹈创作和表演为职业,给大众带来美的享受和受教育意义的群体。
学院派舞蹈具有审美性
由于学院派舞蹈表演有较统一的审美要求,这就要求舞蹈工作者在舞蹈创作上、表演上都应随时注意舞蹈的审美感,尽量给观众美的享受。舞蹈由编导编排而成,受音乐长度(时间)所限,舞者(演员)不能随意发挥。它受舞台或表演场地空间的限制,但也可以充分利用舞台的各种条件,如灯光、舞美等,来帮助帮助表达作品的内容。
学院派舞蹈具有规范性
学院派舞蹈由于目的是供大众欣赏享受为主,由专业人士操作并以此为职业,因此往往具有一定规范性,有比较统一的、严谨的、理性的审美情趣。
社会舞蹈为何在“社会”二字上与其它舞蹈加以区别,它与学院舞蹈有怎样的联系呢?
社会舞蹈是舞蹈艺术中一门独立的、具有自身独有的综合性的边缘学科。之所以被冠以“社会”一词为定语,说明了社会舞蹈的性质,即“社会性”,这是社会舞蹈的根本属性,是与“专业性”舞蹈相对应的,这类舞蹈多半反映着欢快热烈的情绪,不像专业学院派舞蹈更多地富情节、带意境、重表演,具有规范性,有统一的、严谨的、理性的审美要求的性质。归根结底它有别于专业性强的学院舞蹈,始终如一的是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群众舞蹈。但学院派舞蹈与社会性舞蹈并不是完全对立。它们在舞蹈教学领域里又是相济相融的。学院派舞蹈为社会舞蹈教学提供方法,社会舞蹈为学院派舞蹈提供素材。社会舞蹈与学院舞蹈互相对应的主要特征以及他们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特殊关系更加深刻的要求我们编导在创作过程中必须透彻地理解舞蹈艺术特征,舞蹈的表现手段和表现手法,舞蹈的类别等,才能掌握舞蹈创作的特殊规律进行编排舞蹈节目。
根据它们不同的社会作用、社会功能以及各自具有的特性,怎样才能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社会舞蹈与学院舞蹈呢?在创作过程中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是什么?
作为一个舞蹈编导,只有掌握了一定的舞蹈表现技能和舞蹈创作知识以后,才可能开始创作工作。舞蹈创作,顾名思义贵在“创”上,无“创”便谈不上“作”。作为一门综合艺术,它融文学、音乐、美术等为一体。它需要借鉴文学作品对人物的刻画、对情节的安排、对矛盾的揭示等;需要借助音乐的跌宕起伏去设计舞蹈创作的连贯性;需要模仿美术在造型艺术上的视觉形象去揣摩自己的舞蹈语汇。舞蹈创作是人的形象思维的全过程,不仅仅意味着设计动作、编排舞蹈,而且要构思主题、设计音乐、舞美等。
第一,构思是舞蹈创作的灵魂。舞蹈构思是一个由外(客观生活)到内(主观感受)的多次反复过程,这个过程的实质就是将客观生活的现实时空转化为舞蹈编导主观感受的意向时空。这两种时空形态的转化过程便是构思舞蹈过程的内容。其实,构思也就是构造舞蹈“设计图”的思维活动,其范围包括选材、提炼、题材、开掘深化主,采用最适当的表现形式与手段等。构思决定着作品的品位层次乃至成功或失败,所以说作品是构思的体现,构思是创作的灵魂。舞蹈创作者只有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认真细致的观察生活,逐步积累这些来自生活的大量素材,对这些素材进行科学的分析、理解和熟悉,从中筛选出典型的、具备象征意义的“材料”,并对它们有了真正的切身体会和实践感受之后,才有可能创作出打动人心的成功作品。作为舞蹈工作者,一定要把握规律及特色,掌握好历史的源流。现实生活永远是编导者进一步发挥自身才能的基石,必须深入下去,熟悉群众、认识生活、观察研究事物的起源、流向及动态,从生活中去获取大量的可塑性强的舞蹈元素,同时又不能满足于素材的堆砌,要遵循艺术规律去进行深加工、提炼,才能创造出舞蹈的精品。构思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作品的题材、体裁样式和结构互相选择和反复协调的过程。
1.在主题与题材的选择方面。创作者要通过一个舞蹈作品表达什么中心思想,这就是作品的主题(或称主题思想)。用具体事物、生活情景去表现这个主题思想,这种具体的材料就是“题材”。“主题”就是作品的核心、主体。题材就是具体描写主题的材料。舞蹈来源于生活,它是人民大众的艺术。生活的原形是舞蹈美的基础。舞蹈美和生活美是相互作用的。只有抓住了生活中的真美,才会有舞蹈中的更美。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舞蹈作品、舞蹈形象的产生都是从生活当中来的。舞蹈编导必须从实际生活中去体验、观察、分析,然后把自然形态的人体美给予加工雕琢,创造出美的舞蹈形象来。虽然,舞蹈的本质已决定了它的群众性。但是,在选择主题上社会舞蹈要比学院舞蹈更加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社会舞蹈的创作题材往往要接近生活,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朴实而富有生气。这不仅在表现的内涵上具有贴近时代、贴近生活的特点,而且能多方位、多角度地反映出当今广大社会成员的心灵情感和精神面貌。社会舞蹈的创作题材一般反映生活表象的题材居多,这种题材浅显易懂,表现灵活,群众容易接受。老百姓一定是更喜欢贴近他们生活,贴近他们欣赏水准和取向的节目。例如:表现劳动的题材工厂、农田、建筑等,这些题材从实际生活中来,群众喜欢看,觉得它们亲切,能激发、体现人们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也富有行业特色,群众演员接受也较快。而学院派舞蹈创作在选择主题上必须以注意舞蹈的审美感为根基,在内容上要比社会舞蹈的题材选择上更为广泛。它不但可以是现实题材: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现实生活内容,体现时代的精神风貌。还可以是历史题材:多取材于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生平事件,借古喻今,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和鼓舞作用;神话、传说和语言题材:传说的神秘色彩和拟人的手法最具有舞蹈的表现性;自然景物题材:借助于对自然景物的人格化和性格化,来寄托和表达某种思想感受和艺术感受;以及来源于文学、戏剧和诗歌作品的题材。把题材以专业的、系统科学的进行分析、选择、加工为手段,以给大众带来美的享受和受教育意义为目的。选材时必须通过舞蹈的形象思维去考虑,这种题材是否能以动作、队形、节奏、画面表现出来。应更注意舞蹈材料的动作性,既通常所说的“能舞起来的材料”;抒情性,题材要孕育着深厚的感情动力;直观性,舞蹈要告诉观众的事物,必须是能出现在舞台上让观众直接看到或听到的。要掌握舞蹈艺术创作的特殊规律,就是用舞蹈形象思维的方式,研究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全部依靠舞蹈的自身表现手段,既用身体动作表达感情,特别要注意题材的动感和丰富的感情。
2.在舞蹈体裁和样式方面。不论选择什么样的题材都要给这种题材以舞蹈外化的格局,也就是选择或创作一种体裁或样式,用以充分表达和体现这一题材所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说舞蹈上的所有体裁都是由题材来决定的。一般分为情节舞和情绪舞。情节舞一般是指叙事性的舞蹈体裁。包括小型的有人物,有矛盾,有事件的舞蹈。情节舞蹈是通过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的具体矛盾冲突,构成完整的故事内容,以塑造舞蹈形象和表现舞蹈主题。情节舞有具体情节和典型人物,随着情节的推进和发展从中展现人物的行为、性格特征和内心世界。情绪舞也称为抒情舞。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中,以鲜明、生动的舞蹈语言来直接抒发人物的思想感情,以此表达舞蹈家对生活的感受和认识,并感染观众的舞蹈。情绪舞一般不着重表现事物的具体过程,没有曲折的情节,而是集中抒发特定环境,以及各种气氛中特定人物的思想感情,并通过细节着重描述内心体验来反映客观现实。按舞蹈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根据社会舞蹈与学院舞蹈的性质和选择题材上的不同可得出社会舞蹈的体裁是以情节舞为主,他贴近生活,反映生活现象,所反映的人、事、物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但要注意时刻不要忘记用舞蹈的表现手段去考虑,时刻不要忘记是用艺术形式的表现手段和舞蹈动作去处理人物、情节等,否则结构出来的就不是舞蹈,而是歌剧、话剧。社会舞蹈作品通常都大量地使用群舞形式,也就是常说的“人海战术”这一方法虽然存在不少缺点,但同时也可以避免了水平差异带来的一些作品缺陷。所以,创作作品时,编导应多考虑队形变化及音乐的协调配合非常重要。而学院舞蹈的体裁和样式就较丰富、全面,情节舞蹈与情绪舞蹈都有。样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都包括,还存在两种以上舞蹈样式的综合。而且随着舞蹈艺术的不断发展、创新,新的体裁和样式也在不断涌现。
第二,音乐是舞蹈声响化的体现,舞蹈是音乐形象化的体现。舞蹈从一产生起便和音乐结成了最紧密的联系,舞蹈离不开音乐,音乐在舞蹈艺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音乐不仅为舞蹈提供了节奏的基础,而且提供了情感、思想、形象和结构。舞蹈创作要对照音乐来进行。由于舞蹈与音乐有着共同的节奏、韵律和情感内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两者必须高度地协调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动作设计成之后,再配上音乐的,而是在进行动作设计之前就必须有音乐。在舞蹈作品中,音乐和舞蹈共同担负着刻画人物形象,表达思想内容的任务。舞蹈音乐的采用有两条途径,一是利用现成的音乐,一是为既定舞蹈的主题和情节创作的音乐。在创作社会舞蹈时选用的音乐一般都是现成的音乐,是群众喜闻乐见的音乐,大致有四种方式。一是以某首歌曲为蓝本,根据歌词内容,在曲式节奏、时值等方面不做任何发展与变化的条件下进行编舞,这可叫“再现式”。“再现式”编舞法的采用较为普遍。如歌曲《在希望的田野上》《父老乡亲》《春天的故事》《辣妹子》《中国娃》等,都常被用于“再现”方式进行编舞。第二种方式是在某首歌曲的基础上对舞蹈进行重新构思和结构,并对歌曲的曲式、旋律、节奏及时间等因素加以发展和变化,从而创作出一个完整的舞蹈作品。它突破了“再现式”相对简单的创作局限,赋予舞蹈以新的结构和格调。重新结构的创作手段可称为“再创式”编舞法。舞蹈《在那遥远的地方》《卓玛》等均为歌编舞中“再创式”的优秀作品。而在创作学院舞蹈时多用为既定舞蹈的主题和情节创作的音乐。舞蹈创作中编导要对音乐的理解,不仅在理论上理解,更重要的是对音乐表现情感和音乐形象上的理解。根据旋律的起伏、节奏的快慢、音响的强弱,在脑海中不断闪烁着各种跳跃、旋转,以及时而翻腾激烈、时而舒展委婉的动作形象,从而使音乐的形象与舞蹈的形象融为一体。学院舞蹈音乐不仅给舞蹈以长度和速度,也促使舞蹈语汇准确、简练、集中,同时,舞蹈动作的语言性和情绪的发展,深入等,也是借助音乐的旋律、节奏来体现。在舞蹈与音乐的有机结合中,才塑造了完整的舞蹈形象。
第三,在舞蹈的整体编排上。创作学院派舞蹈时要注重专业性、审美性、规范性,强调规范,风格的概括性和表达的艺术性相统一。而创作社会舞蹈更应注重的使大众性、通俗性、自娱性、随意性。学院派舞蹈的参与者是以专业的舞蹈工作者为主,他们经过专业的训练,具有很强的技术技能,他们是以舞蹈表演为职业,其目的是供大众欣赏享受为主,这就要求舞蹈创作者在舞蹈创作上注意舞蹈中动作、造型、队型的审美感,舞蹈动作的技能和技巧,注意学院派舞蹈统一的审美要求,要给观众带来美的享受。因此,在编排创作中更具有规范性,有比较统一的、严谨的、理性的审美情趣。而社会舞蹈的根本特征是自娱性、大众性、通俗性、随意性。其随意性也称不规范性,由于各种参与者文化层次、文化素养、审美情趣的差异,导致较强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它没有时间限制,观众与表演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线。群众需要舞蹈,主要是为了娱乐,因此,舞蹈创作者在舞蹈创作上的任务就是体现群众的自我感受、自我想象、自我提高、自我表现。创作过程中注意动作的较简单,气氛的烘托,让群众舞蹈通过具体的、直观的四肢体态,自如、尽意、真实、真切、淳朴、激越地体现生命主体,表达上符合人们身心需求的本质特征。作为一种社会舞蹈来要求,它的产业和形成,必须着眼于群众、着眼于普及。因此,舞蹈的语汇动作既不能用素材堆积,也不可偏离于大多数群众未受过专业训练的实际。当然也不能丢掉艺术的支点和天平过低起步,仍然要审视点高,思想鲜活,感染力强,掌握好表演适度,达到一定的技巧,与群众现有艺术修养、文化结合美学情趣为基础,去进行创造性的选择提炼和规范。它必须适应群众现有的素养和功力,当然这里不是指简单的组合,动作的单一,或者毫无深度的追求热烈,或不讲技巧的凑合,主要是立足于少一些职业舞蹈家的高难度技巧,多一点群众易于接受的表演动律,但也不是信手拿来的平庸之作。要根据舞者所能接受的舞感和技能去考虑,少不了要有社会舞蹈各方面的美学特征,即讲求广场的形式美、多人的群体美、群会舞蹈要能为广大群众所驾驭,但绝不是低度老酒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发展,时光的推移,群众舞蹈素质的提高,社会舞蹈向着更高艺术的要求努力发展,也会增加一些专业性难度。但这种难度不能离开参与的对象去一概而论,必须沿于普及的基础上的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的普及,没有提高原地踏步便不能前进,没有普及去盲目提高就会失去群众基础。
舞蹈是一种古老的艺术品种,它是把人体动作作为表现手段,构成千姿百态的艺术形象,以此来表达社会情感和反映社会生活的一门综合艺术。它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有着自身发展的规律与特点,是前人的感悟与智慧的结晶。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提高,人们审美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变化,舞蹈展示出它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它以独特的本质、功能、地位和作用体现出当今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舞蹈编导的专业素质和创作水平的提高将成为推动舞蹈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和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的关键因素。舞蹈编导必须以历史使命感和高度责任感,将社会、学院舞蹈进行升华和再创造。舞蹈要创新,要发展,编舞者必须以其知识理论为基础、为指导,从内容出发,从生活出发,才能使其不断更新、变化,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